[發明專利]觸控定位方法及光學觸控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676914.5 | 申請日: | 2013-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793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03 |
| 發明(設計)人: | 魏守德;蘇上欽 | 申請(專利權)人: |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2 | 分類號: | G06F3/0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史新宏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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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位 方法 光學 系統 | ||
1.一種觸控定位方法,用以于一光學觸控系統中,定位一指示物觸碰于該光學觸控系統的一觸控區的一觸碰位置及一觸碰方向,該指示物具有一外表面及露出于該外表面的一光發射器,該光學觸控系統包含一第一光學感測器及一第二光學感測器,設置于該觸控區的一周圍,該觸控定位方法包含下列步驟:
(a)利用該第一光學感測器及該第二光學感測器以一光學定位方式,決定該指示物于該觸控區上的一中心位置;
(b)使該光發射器發射一指示光線;
(c)利用該第一光學感測器及該第二光學感測器接收該指示光線以決定該光發射器于該觸控區上的一發光位置;以及
(d)根據該中心位置及該發光位置的一相對關系以決定該觸碰位置及該觸碰方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其中步驟(d)以下列步驟實施:
根據該中心位置及該發光位置的該相對關系以決定一向量,自該中心位置指向至該發光位置,其中該向量的方向作為該觸碰方向,該中心位置作為該觸碰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其中于步驟(c)中,當該第一光學感測器接收到該指示光線而該第二光學感測器未接收到該指示光線時,步驟(c)以下列步驟實施:
定義一第一參考直線,穿過該第二光學感測器及該中心位置;
根據該第一光學感測器接收到該指示光線的一接收角度以決定一第二參考直線,穿過該第一光學感測器;以及
以該第一參考直線與該第二參考直線的一交點,作為該發光位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該光學觸控系統包含一光產生模塊,其中該光學定位方式為利用該指示物遮蔽光線來決定該指示物分別相對于該第一光學感測器及該第二光學感測器的角度,步驟(a)由下列步驟實施:
控制該光產生模塊以產生一背景光;
關閉該光發射器;
利用該第一光學感測器及該第二光學感測器對應地感測被該指示物遮蔽的該背景光以產生關于該指示物的一第一遮蔽光訊號及一第二遮蔽光訊號;以及
根據該第一遮蔽光訊號及該第二遮蔽光訊號以決定該中心位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其中步驟(b)還包含控制該光產生模塊以關閉該背景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還包含下列步驟:
控制該光產生模塊以一頻率,周期性地產生該背景光;以及
控制該光發射器與該光產生模塊交錯發射該指示光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該光學觸控系統包含一光產生模塊,產生一背景光,其中于步驟(b)中,該光發射器發射的該指示光線的波長異于該背景光的波長,以及于步驟(a)中,該光學定位方式為利用該指示物遮蔽該背景光來決定該指示物分別相對于該第一光學感測器及該第二光學感測器的角度,進而決定該指示物于該觸控區上的該中心位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該指示物的該外表面包含一反射區,該光學觸控系統包含一光產生模塊,其中該光學定位方式為利用該指示物反射光線來決定該指示物分別相對于該第一光學感測器及該第二光學感測器的角度,步驟(a)由下列步驟實施:
控制該光產生模塊以產生一檢測光;
使該光發射器發射該指示光線;
利用該第一光學感測器及該第二光學感測器對應地感測該指示光線及反射自該反射區的該檢測光以產生關于該指示物的一第一反射光訊號及一第二反射光訊號;以及
根據該第一反射光訊號及該第二反射光訊號以決定該中心位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其中步驟(b)還包含控制該光產生模塊以關閉該檢測光。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還包含下列步驟控制該光產生模塊以一頻率,周期性地產生該檢測光。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定位方法,該指示物的該外表面包含一反射區,該光學觸控系統包含一光產生模塊,產生一檢測光,其中于步驟(b)中,該光發射器發射的該指示光線的波長異于該檢測光的波長,以及于步驟(a)中,該光學定位方式為利用該反射區反射該檢測光來決定該指示物分別相對于該第一光學感測器及該第二光學感測器的角度,進而決定該指示物于該觸控區上的該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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