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的控制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659196.0 | 申請日: | 2013-1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639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8 |
| 發明(設計)人: | 加藤可奈子;野口真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B66B1/28 | 分類號: | B66B1/28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雒運樸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控制 裝置 | ||
1.一種電梯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梯的控制裝置具備:
地震檢測部,其用于檢測地震;及
運行控制部,其具有判斷電梯轎廂內是否有乘客的判斷部,且用于對所述電梯轎廂的運行進行控制,
當所述地震檢測部檢測為發生了地震且所述判斷部判斷為所述電梯轎廂內沒有乘客時,所述運行控制部對所述電梯轎廂進行規定的運行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斷部具有設置在所述電梯轎廂的地板下的負載檢測部及判斷所述負載檢測部是否檢測到了負載的負載判斷部,當該負載判斷部判斷為所述負載檢測部未檢測到負載時,所述判斷部判斷為所述電梯轎廂內沒有乘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斷部具有設置在所述電梯轎廂內的按鈕及檢測所述按鈕是否被進行了操作的按鈕操作檢測部,當該按鈕操作檢測部檢測為所述按鈕未被進行操作時,所述判斷部判斷為所述電梯轎廂內沒有乘客。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梯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地震檢測部檢測為發生了地震且所述判斷部判斷為所述電梯轎廂內有乘客時,所述運行控制部將所述電梯轎廂的運行速度設定為第一低速,當所述地震檢測部檢測為發生了地震且所述判斷部判斷為所述電梯轎廂內沒有乘客時,所述運行控制部將所述電梯轎廂的運行速度設定為低于第一低速的第二低速。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未經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659196.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可與書寫筆連接使用的卷尺
- 下一篇:蒸汽混合式加熱噴嘴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