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647951.3 | 申請日: | 2013-1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822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14 |
| 發明(設計)人: | 辛孝植;安秉德;金明勛;李承燉 | 申請(專利權)人: | LG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9F9/00 | 分類號: | G09F9/00;F16C1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呂俊剛;劉久亮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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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 ||
1.一種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包括:
鉸鏈模塊,其包括并排布置的一對鉸鏈軸;
一對鉸鏈支架,其分別具有連接到所述鉸鏈軸的一端和其中形成有滑動槽的另一端;
一對滑動支架,其連接到所述滑動槽,所述滑動支架能沿著所述滑動槽水平地移動;以及
一對主體,其分別連接到所述滑動支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一對鉸鏈軸在相反方向上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鉸鏈模塊還包括:
一對旋轉板,其能與所述鉸鏈軸一起旋轉,所述一對旋轉板分別包括平行突出的導向凸塊;以及
導向板,其包括在預定方向上延伸的導向槽,所述導向板縱向地延伸,并且
所述導向凸塊被插入所述導向槽中并且在所述旋轉板旋轉期間沿著所述導向槽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導向槽的兩端之間的距離對應于所述鉸鏈軸之間分開的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導向凸塊關于所述鉸鏈軸與所述鉸鏈支架相對地形成。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
其中所述導向槽包括與所述導向板垂直地布置的平行的第一槽和第二槽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槽和所述第二槽之間的垂直導向銷,
其中所述鉸鏈模塊包括設置在第一旋轉板和第二旋轉板之間的垂直槽,
其中所述垂直導向銷被插入在所述垂直槽中并且沿著所述垂直槽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鉸鏈模塊還包括:
鉸鏈外殼,其被構造成覆蓋所述鉸鏈軸的外圍部分,
所述鉸鏈外殼的右部和左部具有曲面,所述曲面到所述鉸鏈軸中的較近的一個鉸鏈軸具有相同的距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滑動支架的朝向所述鉸鏈模塊的部分包括凹面,所述凹面具有與所述鉸鏈外殼的所述曲面相對應的曲率。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滑動支架的所述部分由具有恢復力的柔性材料形成。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當所述滑動支架相對于所述鉸鏈支架沿著所述滑動槽滑動時,所述滑動支架的一端與所述鉸鏈模塊的距離可變。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
滑動限制部,其設置在所述主體之間,彎曲成U形。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滑動限制部的一端設置在一個主體中并且另一端設置在另一個主體中,并且中間彎曲部分設置在所述鉸鏈模塊中。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鉸鏈軸之間的距離(a)是將兩個主體之間的距離(d)和所述主體的厚度(c)的平方和除以所述主體的厚度(c)的倍數而獲得的值,即,a=(c2+d2)/(2c)。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滑動支架的水平移動距離小于所述主體之間的距離(d)的一半。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主體的預定部分包括尺寸與所述鉸鏈模塊的尺寸相對應的插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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