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緩解傳動系擾動的混合動力發動機操作選擇策略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645669.1 | 申請日: | 2013-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477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1 |
| 發明(設計)人: | J.懷斯;C.林;A.H.希普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00 | 分類號: | B60W20/00;B60W10/06;B60W10/08;B60W10/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濤;傅永霄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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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緩解 傳動 擾動 混合 動力 發動機 操作 選擇 策略 | ||
1.?用以控制包括發動機、電機和變速器的混合動力機構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監測所述動力機構的操作;
確定是否存在除電動機扭矩和發動機扭矩外的用以出現轟鳴所需的條件;以及
如果條件存在,則基于避免允許所述轟鳴的動力機構操作區域來控制所述動力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所述動力機構包括將所述動力機構控制成只在允許所述轟鳴的動力機構操作區域外操作。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所述動力機構包括:
向將處于允許所述轟鳴的動力機構操作區域內的操作賦予控制懲罰;以及
基于所述控制懲罰來控制所述動力機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所述動力機構包括:
操作所述發動機用以僅服務配件/充電負載;以及
識別動力機構過渡用以將發動機從服務配件/充電負載的操作過渡至發動機停機狀態,其中所述動力機構過渡保持在允許所述轟鳴的動力機構操作區域外。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所述動力機構包括:
監測所述動力機構的初始操作點;
監測用于所述動力機構的目的操作點;
確定過渡點用以將所述動力機構從所述初始操作點過渡至所述目的操作點,同時保持在允許所述轟鳴的動力機構操作區域外;以及
基于所述過渡點來控制從所述初始操作點到所述目的操作點的動力機構過渡。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控制所述動力機構進一步包括:
確定多個過渡點;以及
基于所述過渡點控制所述動力機構過渡。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監測可獲得的電池動力;以及
基于所述可獲得的電池動力來控制從所述初始操作點到所述目的操作點的動力機構過渡。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出現轟鳴所需的條件包括所述電動機扭矩小于閾值電動機扭矩;并且
其中基于所述閾值電動機扭矩來確定允許所述轟鳴的動力機構操作區域。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出現轟鳴所需的條件進一步包括所述發動機扭矩大于閾值發動機扭矩;并且
其中進一步基于所述閾值發動機扭矩來確定允許所述轟鳴的動力機構操作區域。
10.?用以控制包括發動機、電機和變速器的混合動力機構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監測所述動力機構的操作;
確定是否存在除電動機扭矩和發動機扭矩外的使轟鳴更有可能出現的條件;以及
如果所述條件存在,則基于避免使所述轟鳴更有可能的動力機構操作區域來控制所述動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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