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載體、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與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638434.X | 申請日: | 2013-1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389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9 |
| 發明(設計)人: | 趙學社;張曉靜;李軍芳;石智杰;李培霖;毛學鋒;趙淵;黃澎;谷小會;李文博;孫競曄;李偉林;趙鵬;胡發亭 | 申請(專利權)人: |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 |
| 主分類號: | B01J32/00 | 分類號: | B01J32/00;B01J21/18;B01J23/755;B01J23/75;B01J27/132;B01J27/19;C10G4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劉鐵生;王偉鋒 |
| 地址: | 100013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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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化 加氫 催化劑 載體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以所述載體總重為100%計,所述載體中包括5-60wt%的碳納米管、32-90wt%的氧化鋁、0-8wt%的二氧化硅以及0-8wt%的二氧化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碳納米管為多壁碳納米管,其比表面積為180-350m2/g,孔容為0.4-1.5cm3/g;所述氧化鋁為活性氧化鋁,其比表面積為195-410m2/g,孔容為0.45-1.20cm3/g、平均孔徑為8-17nm;所述二氧化硅及所述二氧化鈦的平均直徑為30-70n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以所述載體總重為100%計,所述載體中還包括2.8-5.6wt%的NiO和/或CoO。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加氫催化劑載體的比表面積為250-400m2/g,孔容為0.45-0.75ml/g,平均孔徑為8-12nm,直徑為6-12nm孔占總孔的75%-85%;所述加氫催化劑載體的粒徑為0.8-1.5mm。
5.一種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載體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將碳納米管、氧化鋁粉加入到水中,并選擇性加入氧化硅、氧化鈦、助劑、粘結劑、膠溶劑或助擠劑,使得制得的催化劑載體中含有以載體總重計5-60wt%的碳納米管、32-90wt%的氧化鋁、0-8wt%的二氧化鈦、0-8wt%的二氧化硅,所述水的用量足以使加入的物料濕潤,混合均勻,混捏后,擠條成型;
將所述擠條成型的產物風干、80-120℃真空下干燥1-6h、350-650℃惰性氣體氣氛下焙燒3-9h,得所述催化劑載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載體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納米管與其他載體原料混合之前,還包括:
將金屬鎳鹽和/或金屬鈷鹽負載在碳納米管上,風干、70-120℃真空下干燥1-5h、300-500℃惰性氣體氣氛下焙燒2-5h,得到負載金屬鎳鹽和/或金屬鈷鹽的碳納米管;
其中:以制得的催化劑載體總重為100%計,負載的金屬鎳鹽和/或金屬鈷鹽以氧化物計在所述載體中的含量為2.8-5.6wt%。
7.一種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權利要求1-4任一項提供的載體;
活性組分:ⅥB族活性金屬和/或Ⅷ族活性金屬,所述的ⅥB族活性金屬為W和/或Mo,Ⅷ族活性金屬為Co和/或Ni;
其中:以所述加氫催化劑總重為100%計,活性金屬以氧化物計在所述加氫催化劑中的含量為20-55wt%。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催化劑的孔容為0.35-0.75cm3/g,比表面積為220-390m2/g。
9.一種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根據權利要求5或6提供的方法制備加氫催化劑載體;
將ⅥB族活性金屬的鹽和/或Ⅷ族活性金屬的鹽負載在所述載體上,風干,100-120℃真空下干燥1-4h、400-650℃惰性氣體氣氛下焙燒2-5h,得所述催化劑;
其中:所述的ⅥB族活性金屬為W和/或Mo,Ⅷ族活性金屬為Co和/或Ni;以所述加氫催化劑總重為100%計,活性金屬以氧化物計在所述加氫催化劑中的含量為20-55wt%。
10.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煤液化油加氫催化劑在煤液化油加氫精制工藝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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