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附加的免疫抑制治療的MAPC治療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625143.7 | 申請日: | 2007-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556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 發明(設計)人: | R.W.邁斯;R.J.迪恩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特西斯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5/50 | 分類號: | A61K35/50;A61K35/44;A61K35/28;A61K35/14;A61K35/26;A61K35/24;A61K35/407;A61K35/12;A61P39/00;A61P9/10;A61P2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慧惠;孟慧嵐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附加 免疫抑制 治療 mapc 治療法 | ||
1.細胞在用于制備治療需要的受試者的藥物中的用途,其中該細胞不是胚胎干細胞、不是胚胎生殖細胞并且不是生殖細胞,可以分化成內胚層的、外胚層的和中胚層的胚細胞系中的至少兩種中每種胚細胞系的至少一種細胞類型,表達端粒酶,并且對于所述受試者是同種異體的或異種的,還未附加于所述細胞施用免疫抑制治療。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在所述受試者中不是免疫原性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可以分化成內胚層的、外胚層的和中胚層的胚細胞系中每種胚細胞系的至少一種細胞類型和/或所述細胞對oct-3/4呈陽性。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在它們施用于所述受試者之前在培養物中已經歷至少10至40次細胞倍增。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是人細胞。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得自從以下任一項分離的細胞:胎盤組織、臍帶組織、臍帶血、骨髓、血液、脾組織、胸腺組織、脊髓組織、脂肪組織和肝臟組織。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對于所述受試者是同種異體的。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試者是人。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以一種或更多種劑量施用于所述受試者,所述劑量包括104至108所述細胞/千克所述受試者質量,包括以一種或更多種劑量施用于所述受試者,所述劑量包括106至5x107所述細胞/千克所述受試者質量。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除所述細胞之外,一種或更多種生長因子、分化因子、信號因子和/或增加歸巢的因子被施用于所述受試者。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進一步地將抗微生物劑、抗真菌劑和/或抗病毒劑的一種或更多種的任意組合的一種或更多種施用于所述受試者。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通過腸胃外途徑施用于所述受試者。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通過I.V.輸注施用于所述受試者。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中所述細胞通過外科植入施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阿特西斯公司,未經阿特西斯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625143.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