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靈芝口服液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625029.4 | 申請日: | 2013-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100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05 |
| 發明(設計)人: | 潘新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潘新華 |
| 主分類號: | A23L1/29 | 分類號: | A23L1/29;A23L1/28;A61K36/296;A61P3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凱特來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鄭立明;趙鎮勇 |
| 地址: | 332100 江西省九***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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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靈芝 口服液 | ||
1.一種靈芝口服液,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原料藥:靈芝290~310質量份、姬松茸290~310質量份、淫羊藿190~210質量份;
還包括以下輔料:甜菊糖苷0.4~0.6質量份、山梨酸鉀0.4~0.6質量份、純化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靈芝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藥和輔料的含量分別為:靈芝300質量份、姬松茸300質量份、淫羊藿200質量份、甜菊糖苷0.5質量份、山梨酸鉀0.5質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靈芝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靈芝口服液經所述純化水定容,每1000ml靈芝口服液中所述原料藥和輔料的用量分別為:
靈芝300g、姬松茸300g、淫羊藿200g、甜菊糖苷0.5g、山梨酸鉀0.5g。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靈芝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靈芝口服液每瓶的量為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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