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新型無機房電梯承重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608981.3 | 申請日: | 2013-1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491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7 |
| 發明(設計)人: | 孫衛國;韓志成;曾維晟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艾瑞斯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4 | 分類號: | B66B11/04;B66B7/02;B66B7/06 |
| 代理公司: | 天津濱海科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2211 | 代理人: | 李莉華 |
| 地址: | 300300***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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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新型 機房 電梯 承重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型無機房電梯承重結構。
背景技術
在現有的技術中由于無機房電梯的特點,其在整個電梯種類所占比例迅速增長。絕大部分1000kg以上載重無機房電梯主機均放置在架設于井道壁中的鋼梁上。井道壁需預留鋼梁埋設孔,鋼梁安裝時需要以導軌為基準,以決定其安裝位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新型無機房電梯承重結構,曳引機承重梁及電梯轎廂與對重裝置繩頭組合均懸掛在導軌上,所有部件均在工廠制作完成,整體結構緊湊,不再需要在安裝現場放線、焊接機器梁部件。機器梁與相關構件相互位置尺寸實現標準化,不再受井道尺寸誤差影響,簡化了井道結構。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新型無機房電梯承重結構,包括曳引機、機器梁、轎廂導軌和兩個對重導軌,所述曳引機固定于所述機器梁上,所述轎廂導軌頂端具有轎廂導軌固定支架,所述對重導軌頂端具有對重導軌固定支架,所述轎廂導軌固定支架和所述對重導軌固定支架均與所述機器梁固定連接。
還包括對重繩頭組合和轎廂繩頭組合,所述對重繩頭組合固定于所述機器梁上,所述轎廂繩頭組合固定于另一側轎廂導軌上。
本發明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降低成本可以減少原材料120kg;減少安裝工時、安裝精度高;減小井道頂層高度300mm,減少井道中4個預留孔;為用戶節省土建費用;一般建筑結構都能滿足無機房電梯設計要求。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曳引機、2-對重繩頭組合、3-機器梁、4-對重導軌固定支架、5-對重導軌、6-轎廂導軌固定支架、7-轎廂導軌。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新型無機房電梯承重結構,包括曳引機1、機器梁3、轎廂導軌7和兩個對重導軌5,曳引機1固定于機器梁3上,轎廂導軌7頂端具有轎廂導軌固定支架4,對重導軌5頂端具有對重導軌固定支架4,轎廂導軌固定支架6和對重導軌固定支架4均與機器梁3固定連接。
還包括對重繩頭組合2和轎廂繩頭組合,對重繩頭組合2固定于機器梁3上,轎廂繩頭組合固定于另一側轎廂導軌上。
以上對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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