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業務套餐轉換方法、裝置及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585280.2 | 申請日: | 2013-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818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守玉;王越;魏煒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24 | 分類號: | H04W4/24;H04W8/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劉芳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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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業務 套餐 轉換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業務套餐轉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終端發送的業務套餐變更請求,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中包括需要進行余額轉換的原業務的業務標識;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是所述終端在獲取到與所述終端對應的固定業務套餐中各業務的余額后發送的;
根據所述原業務的業務標識,將所述原業務的余額按照預設的業務套餐變更規則轉換成目標業務的臨時使用額度;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規則包括所述固定業務套餐中各業務的業務標識、所述目標業務的業務標識,以及余額轉換規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所述終端發送的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之前還包括:
接收所述終端發送的所述固定業務套餐的余額查詢請求,根據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規則,獲取與所述原業務的余額所對應的目標業務的臨時使用額度;
向所述終端發送原業務的余額,以及所述目標業務的業務標識和所述臨時使用額度;
相應地,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中還包括:所述目標業務的業務標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所述終端發送的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之前還包括:向所述終端發送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規則;
相應地,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中還包括:所述目標業務的業務標識。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中還包括:所述原業務所對應的需要進行轉換的轉換額度,所述轉換額度不大于所述原業務的余額。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目標業務的臨時使用額度使用完,或者進入到所述固定業務套餐的下一個結算周期,則自動取消所述目標業務的臨時使用額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同一個結算周期內,若接收到的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的次數超過門限值,則拒絕進行業務套餐變更。
7.一種業務套餐轉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向網絡側設備發送業務套餐變更請求,其中,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中包括需要進行余額轉換的原業務的業務標識;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是所述終端在獲取到與所述終端對應的固定業務套餐中各業務的余額后發送的;
接收網絡側設備發送的轉換后的目標業務及其使用額度,其中,所述使用額度是所述網絡側設備根據所述原業務的業務標識,將所述原業務的余額按照預設的業務套餐變更規則轉換得到的額度;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規則包括所述固定業務套餐中各業務的業務標識、所述目標業務的業務標識,以及余額轉換規則。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網絡側設備發送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之前還包括:
向所述網絡側設備發送所述固定業務套餐的余額查詢請求;
接收所述網絡側設備發送所述固定業務套餐中原業務的余額,以及所述目標業務的業務標識和與所述原業務的余額所對應的目標業務的臨時使用額度;
相應地,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中還包括:所述目標業務的業務標識。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網絡側設備發送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之前還包括:
接收所述網絡側設備發送的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規則;
相應地,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中還包括:所述目標業務的業務標識。
10.根據權利要求7或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業務套餐變更請求中還包括:所述原業務所對應的需要進行轉換的轉換額度,所述轉換額度不大于所述原業務的余額。
11.根據權利要求7或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目標業務的臨時使用額度使用完,或者進入到所述固定業務套餐的下一個結算周期,則自動取消所述目標業務的臨時使用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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