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樁箱水工結構物及其建造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572353.4 | 申請日: | 2013-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727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12 |
| 發明(設計)人: | 張鴻;翟世鴻;胡冬勇;楊秀禮;楊炎華;吳啟和;陳富強;許磊磊;仇正中;徐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7/20 | 分類號: | E02D27/20;E02D27/52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俞鴻 |
| 地址: | 430040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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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工 結構 及其 建造 方法 | ||
1.一種樁箱水工結構物,它包括沉箱(1),所述沉箱(1)包括頂板(1.1)和底板(1.2),所述頂板(1.1)和底板(1.2)的邊部之間通過側壁(1.3)連接,所述頂板(1.1)、底板(1.2)及側壁(1.3)圍成一個隔艙,所述隔艙內設有將隔艙隔成多個小隔艙的隔墻(1.6),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1.1)和底板(1.2)沿垂直方向設有預留孔(1.4),所述預留孔(1.4)內裝有鋼管樁(2),所述鋼管樁(2)與沉箱(1)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管樁(2)通過鎖緊裝置(3)與沉箱(1)的頂板(1.1)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裝置(3)包括套裝在鋼管樁(2)外圍的抱箍(3.1),所述抱箍(3.1)內側與鋼管樁(2)之間設有橡膠墊(3.2),抱箍(3.1)的外側連接有液壓油缸(3.3),所述液壓油缸(3.3)通過油管(3.4)與外置儲油裝置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隔艙沿垂直方向設有鋼套筒(4),所述鋼套筒(4)兩端與頂板和底板固定連接,所述鋼管樁(2)設置在鋼套筒(4)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套筒(4)下端與預埋在底板中的鋼板(8)固定連接,所述鋼板(8)通過牛腿(7)與鋼管樁(2)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套筒(4)外圍設有水平隔板(5),水平隔板(5)的外端部固定連接在隔艙內壁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隔板(5)設有向鋼套筒(4)內部延伸的凸起(5.1),所述凸起(5.1)通過鎖緊裝置(3)與鋼管樁(2)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與鋼管樁(2)之間設有止水裝置(6)。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水裝置(6)為止水膠囊,所述止水膠囊安裝在開設在底板(1.2)面向鋼管樁(2)端面的凹槽(1.5)中。
10.一種建造權利要求1所述的樁箱水工結構物的建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驟:
1)、在沉箱(1)內安裝好鋼套筒(4)和止水裝置(6),沉箱(1)和鋼管樁(2)組合固定連接后,將沉箱(1)和鋼管樁(2)下水運至待安裝位置;
2)、沉箱(1)和鋼管樁(2)初步定位后,將沉箱(1)和鋼管樁(2)分開,鋼管樁(2)在自重作用下下沉再次定位;
3)、將鋼管樁(2)下沉至設計標高;
4)、再次將沉箱(1)與鋼管樁(2)臨時固定連接;
5)、鋼管樁(2)內澆筑混凝土;
6)、利用止水裝置(6)將底板(1.2)與鋼管樁(2)之間的空隙止水;
7)、排除鋼套筒(4)內部積水,管樁(2)與沉箱(1)的底板(1.2)焊接固定,并拆除臨時固定裝置;
8)、綁扎預埋在底板(1.2)和鋼管樁(2)中的鋼筋(8),澆筑底板混凝土,使沉箱(1)和鋼管樁(2)固結為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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