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具有可旋轉揚聲器殼體的耳機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571696.9 | 申請日: | 2013-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132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1 |
| 發(fā)明(設計)人: | 布賴恩·布羅斯高 | 申請(專利權)人: | GN奈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李靜 |
| 地址: | 丹麥巴***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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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旋轉 揚聲器 殼體 耳機 | ||
1.一種耳機(1),所述耳機包括用于將所述耳機(1)附接到用戶的頭部的附接裝置(2)和揚聲器殼體(3),所述揚聲器殼體能夠沿第一軸線(X)滑動地并能夠繞所述第一軸線旋轉地連接到所述附接裝置(2),使得所述揚聲器殼體能夠放置在縱向間隔(LI)和角度間隔(AI)內所選縱向位置和角度位置,其中
所述縱向間隔(LI)包括第一區(qū)域(Z1)和第二區(qū)域(Z2),且其中所述揚聲器殼體(3)在處于所述第一區(qū)域(Z1)中時能夠旋轉通過第一角度間隔(AI1),并且所述揚聲器殼體在處于所述第二區(qū)域(Z2)中時能夠旋轉通過第二角度間隔(AI2),且其中所述第一角度間隔(AI1)大于所述第二角度間隔(AI2)。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第一角度間隔(AI1)至少為180°,且其中所述揚聲器殼體(3)在處于所述第二區(qū)域(Z2)中時能夠旋轉通過第三角度間隔(AI3),所述第三角度間隔的大小與所述第二角度間隔(AI2)的大小相同,并且,所述第三角度間隔從所述第二角度間隔(AI2)位移大約180°。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機(1),其中,當角度位置(AP)處于所述第二角度間隔(AI2)或所述第三角度間隔(AI3)內時,所述揚聲器殼體(3)僅能進入所述第二區(qū)域(Z2)。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附接裝置(2)是耳掛。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耳機,其中,所述耳掛(2)包括耳機電子裝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耳機,包括臂部(4),所述臂部固定地連接到所述揚聲器殼體(3)并旋轉地連接到所述附接裝置(2)。
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第二角度間隔(AI2)和所述第三角度間隔(AI3)小于30°,優(yōu)選小于20°。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第一角度間隔(AI1)和所述第二角度間隔(AI2)具有共同的第一角端位置(AEP1),且其中所述第一角度間隔(AI1)和所述第三角度間隔(AI3)具有共同的第二角端位置(AEP2)。
9.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第一區(qū)域(Z1)小于所述第二區(qū)域(Z2)。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耳機,其中,所述第一區(qū)域(Z1)組成所述縱向間隔(LI)的10%或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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