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有機化合物及其在電致發光器件中的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554947.2 | 申請日: | 2013-1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297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0 |
| 發明(設計)人: | 馬曉宇;王輝;高春吉;趙賀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林奧來德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K11/06 | 分類號: | C09K11/06;C07D471/04;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30000 吉林省***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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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機化合物 及其 電致發光 器件 中的 應用 | ||
1.一種有機電致發光材料,其特征在于,該材料的具體結構通式如式(1)所示:
................(1)
通式(1)中:R1、R2和R3獨立地選自通式(2)或(3)含有苯并噻唑基團的5~60個碳原子的芳香基團;
..................?(2)
................(3)
其中,優選R4和R5選自氫原子,或選自碳原子數目從1~6的烷烴基及烷氧基或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材料,其特征在于,當R1為式(2)時,R4為無,R5為氫原子;當R1為式(3)時,R4為無;當R1為式(2)時,R4為無,R5為苯基;當R1為式(2)時,R4為苯基,R5為無;當R2為式(2)時,R4為無,R5為氫原子;當R2為式(3)時,R4為無;當R2為式(2)時,R4為無,R5為苯基;當R2為式(2)時,R4為苯基,R5為無;當R3為式(2)時,R4為無,R5為氫原子;當R3為式(3)時,R4為無;當R3為式(2)時,R4為無,R5為苯基;當R3為式(2)時,R4為苯基,R5為無。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制備方法的具體步驟和條件如下:
按摩爾比為2:1稱取溴代苯并噻唑胺菲羅啉和含R取代基的硼酸,摩爾比為1:1.25:0.04稱取苯硼酸、碳酸鉀和四(三苯基膦)鈀,溶劑為甲苯和水,所述比例為甲苯:水為2:1,升溫到100℃,反應20小時,冷卻,抽濾,乙醇洗,分液,柱層析,重結晶,得到苯并噻唑基菲啰啉類化合物。
4.一種有機發光器件,包括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置于所述兩電極之間的一個或多個有機化合物層,其中至少一個有機化合物層包含至少一種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定義的化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苯并噻唑基菲啰啉類化合物在有機電致發光器件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苯并噻唑基菲啰啉類化合物在所述有機電致發光器件中用作電子傳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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