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536692.7 | 申請日: | 2013-1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3867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fā)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樂谷休閑游樂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G31/00 | 分類號: | A63G31/00;B64C27/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6000 山東省青島***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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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回收 兒童 游樂 飛機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游樂設備,特別涉及一種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游樂場中用于兒童乘坐的游樂直升機,由于形態(tài)相對復雜,機械結構較多且具有動力部件,大多采用一體式模具擠壓成型,這些成型的飛機外殼損壞就以為著廢棄,而內(nèi)部的機械、電子部件便只能一同被廢棄處理,造成了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和環(huán)境污染。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便于機械部件回收的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包括組裝部分、內(nèi)部結構和機械部分,其中組裝部分包括銅鋁合金的機身單元,所述機身單元上均設有缺槽或缺孔,其相互拼接形成機身;所述內(nèi)部結構包括設置在所述機身內(nèi)部的站立柱,其上設有捆綁安全帶;所述機械部分包括設置在所述機身上的驅動電機和發(fā)電機組,其中發(fā)電機組與驅動電機電連接。
作為優(yōu)化,所述機身單元包括兩機身側板、兩連接條、兩底腳條、上連接板、第一機身頂板、第二機身頂板、機尾板、主螺旋槳和尾螺旋槳;所述驅動電機包括主電機和尾電機。
作為優(yōu)化,所述主電機插接固定于第一機身頂板和第二機身頂板上,其輸出軸固定連接主螺旋槳中心;所述尾電機插接固定在機尾板末端,其輸出軸固定連接尾螺旋槳中心。
作為優(yōu)化,所述主電機的輸出軸末端通過齒輪連接件與主螺旋槳連接,所述尾電機的輸出軸的末端通過也通過齒輪連接件與尾螺旋槳連接。
本發(fā)明一種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成本低廉、設計巧妙,廣泛適用于游樂場和其他娛樂場所。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一種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的各機身插接件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拼插組裝成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缺槽、2-缺孔、3-發(fā)電機組、4-機身側板、5-連接條、6-底腳條、7-上連接板、8-第一機身頂板、9-第二機身頂板、10-機尾板、11-主螺旋槳、12-尾螺旋槳、13-主電機、14-尾電機、15-齒輪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所示,本可回收兒童游樂飛機包括組裝部分、內(nèi)部結構和機械部分,其中組裝部分包括銅鋁合金的機身單元,所述機身單元上均設有缺槽1或缺孔2,其相互拼接形成機身;所述內(nèi)部結構包括設置在所述機身內(nèi)部的站立柱,其上設有捆綁安全帶;所述機械部分包括設置在所述機身上的驅動電機和發(fā)電機組3,其中發(fā)電機組與驅動電機電連接。所述機身單元包括兩機身側板4、兩連接條5、兩底腳條6、上連接板7、第一機身頂板8、第二機身頂板9、機尾板10、主螺旋槳11和尾螺旋槳12;所述驅動電機包括主電機13和尾電機14。所述主電機13插接固定于第一機身頂板8和第二機身頂板上9,其輸出軸固定連接主螺旋槳11中心;所述尾電機14插接固定在機尾板10末端,其輸出軸固定連接尾螺旋槳12中心。所述主電機13的輸出軸末端通過齒輪連接件15與主螺旋槳11連接,所述尾電機14的輸出軸的末端通過也通過齒輪連接件15與尾螺旋槳12連接。
本發(fā)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任何符合本權利要求書描述的產(chǎn)品,均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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