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T.30 協議執行握手過程的傳真機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534723.5 | 申請日: | 2013-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13049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23 |
| 發明(設計)人: | 徐永尚;韓昌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1/32 | 分類號: | H04N1/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劉虹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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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30 協議 執行 握手 過程 傳真機 方法 | ||
1.一種以T.30協議為基礎在傳真機之間執行握手的方法,其中,發送端傳真機:
向接收端傳真機發送關于所選擇的用于發送傳真文檔的第一數據速率的信息;
向接收端傳真機發送包括一個或多個比特串的多個幀,所述一個或多個比特串是預定義的用于在發送傳真文檔之前以第一數據速率測試數據發送/接收;以及
接收通知測試成功或失敗的消息,并且
其中,發送所述幀包括:基于設置給發送端傳真機的TCF標記值和第一數據速率中的至少一個來確定發送所述幀的持續時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發送所述幀還包括:
檢查是否設置TCF標記值;以及
當設置了TCF標記值時,增大發送所述幀的持續時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
發送所述幀包括:當未設置TCF標記值時,發送所述幀達第一持續時間,以及當設置了TCF標記值時,發送所述幀達第二持續時間;并且
第一持續時間是1.5秒±10%的誤差,而第二持續時間超過第一持續時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提供用于選擇改變持續時間的定制模式的圖形用戶接口;以及
當選擇了定制模式時,激活TCF標記值。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發送所述幀包括:
檢查到接收端傳真機的一個或多個傳真文檔的先前的傳輸歷史;以及
當作為檢查的結果,當存在傳輸失敗歷史時,激活TCF標記值。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發送所述幀包括:
將第一數據速率與預設給發送端傳真機的閾值進行比較;以及
當第一數據速率低于或等于所述閾值時,增大持續時間。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當接收到通知測試失敗的消息時,確定第一數據速率是否為發送端傳真機的最低數據速率;
當確定第一數據速率是發送端傳真機的最低數據速率時,增大發送所述幀所需的持續時間;以及
以增大的持續時間為基礎重發所述幀。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當在重發所述幀之后再一次接收到通知測試失敗的消息時,隨著逐步增大持續時間,重復所述幀的重發,直到接收到通知測試成功的消息為止。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第一數據速率不是發送端傳真機的最低數據速率,隨著逐步減小數據速率,重復所述幀的重發,直到接收到通知測試成功的消息為止。
10.一種以T.30協議為基礎與接收端傳真機執行握手的發送端傳真機,所述傳真機包括:
掃描模塊,掃描將發送的傳真文檔;
存儲單元,存儲所掃描的傳真文檔;
網絡接口,通過公共交換電話網(PSTN)和/或基于因特網協議的語音(VoIP)網絡發送所述傳真文檔;以及
控制單元,控制所述網絡接口向接收端傳真機發送關于所選擇的用于發送傳真文檔的第一數據速率的信息,在向接收端傳真機發送傳真文檔之前,發送包括預定義的用于以第一數據速率測試數據發送/接收的一個或多個比特串的多個幀,并且接收通知測試成功或者失敗的消息,
其中,所述控制單元基于設置給發送端傳真機的TCF標記值和第一數據速率中的至少一個來確定發送所述幀的持續時間。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傳真機,其中,所述控制單元檢查是否設置了TCF標記值,并且如果未設置TCF標記值,則發送所述幀達第一持續時間,而如果設置了TCF標記值,則發送所述幀達第二持續時間;并且
第一持續時間是1.5秒±10%的誤差,而第二持續時間超過第一持續時間。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傳真機,其中:
所述控制單元提供用于選擇改變持續時間的定制模式的圖形用戶接口;并且
當選擇了定制模式時,所述控制單元激活TCF標記值。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傳真機,其中,所述控制單元檢查到接收端傳真機的一個或多個傳真文檔的先前的傳輸歷史,并且如果作為檢查的結果,存在傳輸失敗歷史,則所述控制單元激活TCF標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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