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止車門打開時與物體相撞的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532734.X | 申請日: | 2013-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901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06 |
| 發明(設計)人: | 謝芳鈴;趙冀江;顧淳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汽車投資(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2 | 分類號: | B60R16/02;B60Q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張亞非;楊曉光 |
| 地址: | 20008***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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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止 車門 打開 物體 相撞 裝置 | ||
1.一種防止車門打開時與物體相撞的裝置,包括:
超聲波雷達,其被配置為發射超聲波信號,并接收從物體反射回來的超聲波信號;
微控制器,其與超聲波雷達連接,并被配置為執行以下操作:
通過控制超聲波雷達發送超聲波信號和接收從物體反射的超聲波信號來測量物體與車門的距離;
根據物體與車門的距離判斷物體對于打開車門來說是否安全;
響應于所述判斷為否,延遲車門打開的時間。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微控制器以如下方式判斷物體對于打開車門是否安全:
根據兩次測量的物體與車門的距離是否相等判斷物體是靜止的還是運動的;
響應于判斷物體是靜止的,進一步判斷物體與車門的距離是否小于預定安全距離,且在物體與車門的距離小于預定安全距離時,判斷物體對于打開車門不安全。
3.根據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微控制器以如下方式判斷物體對于打開車門是否安全:
根據兩次測量的物體與車門的距離是否相等判斷物體是靜止的還是運動的;
響應于判斷物體是運動的,通過比較兩次測量的物體與車門的距離的大小進一步判斷物體是在遠離還是靠近車輛;
響應于判斷物體在靠近車輛,根據兩次測量的物體與車門的距離計算物體速度,并根據最近測量的物體與車門的距離和計算的物體速度估計物體到達車門的時間;
判斷估計的物體到達時間是否小于預定安全時間,且在估計的物體到達車門的時間小于預定安全時間時,判斷物體對于打開車門不安全。
4.根據權利要求1的裝置,還包括與所述微控制器連接的車身控制模塊,其中,所述微控制器通過以下方式延遲車門打開的時間:
向車身控制模塊發送鎖定指令,以便由車身控制模塊鎖住車門;
在判斷物體對于打開車門來說不安全時,響應于連續兩次接收到來自車身控制模塊的由車內人員開門操作產生的開鎖信號,向車身控制模塊發送開鎖指令。
5.根據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微控制器具有與CAN總線的通訊接口。
6.根據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還包括:揚聲器;所述微控制器還被配置為執行以下操作:響應于判斷物體對于打開車門來說不安全,控制揚聲器發出報警聲。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何一個的裝置,其中,所述微控制器響應于接收到由車內人員開門操作產生的開鎖信號來執行所述各操作。
8.根據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超聲波雷達安裝在車輛后視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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