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系統事件處理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526819.7 | 申請日: | 2013-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98158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2 |
| 發明(設計)人: | 高延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秦皇島市林鷹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6 | 分類號: | G06F3/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蘭鋒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44419 | 代理人: | 曹明蘭 |
| 地址: | 066000 河北省秦皇島市經濟技術***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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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系統 事件 處理 方法 | ||
1.一種系統事件處理方法,應用于服務器上的基板管理控制器BMC上,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請求步驟:發送一個配置服務器的存儲裝置上一段存儲空間以存儲系統事件的請求至服務器;
判斷步驟:當服務器上有系統事件需要BMC記錄時,判斷BMC自帶的存儲器的存儲空間是否不足;
存儲步驟:當判定BMC自帶的存儲器存儲空間足夠時,將該系統事件同時存儲于存儲器與存儲裝置上所請求的存儲空間中;
通知步驟:當判定BMC自帶的存儲器存儲空間不足時,將該系統事件存儲至存儲裝置上所請求的存儲空間并通知系統管理員刪除存儲裝置中不重要或已處理的系統事件,以更新存儲裝置中存儲的系統事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事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
同步步驟:當存儲裝置上存儲的系統事件更新完成后,將存儲裝置上所請求的存儲空間中更新后的系統事件同步存儲于BMC的存儲器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事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判斷步驟中通過判斷存儲器上的剩余存儲空間的大小小于所述需要記錄的系統事件的大小,判定存儲器的存儲空間不足。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事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更新存儲裝置中存儲的系統事件指刪除存儲裝置中存儲的不重要或已處理的系統事件,以更新存儲裝置中的系統事件。
5.一種系統事件處理系統,運行于服務器上的基板管理控制器BMC上,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
請求模塊,用于發送一個配置服務器的存儲裝置上一段存儲空間以存儲系統事件的請求至服務器;
判斷模塊,用于當服務器上有系統事件需要BMC記錄時,判斷BMC自帶的存儲器的存儲空間是否不足;
存儲模塊,用于當判定BMC自帶的存儲器存儲空間足夠時,將該系統事件同時存儲于存儲器與存儲裝置上所請求的存儲空間中,以及當判定BMC自帶的存儲器存儲空間不足時,將該系統事件存儲至存儲裝置上所請求的存儲空間;
通知模塊,用于當判定BMC自帶的存儲器存儲空間不足時,通知系統管理員刪除存儲裝置中不重要或已處理的系統事件,以更新存儲裝置中存儲的系統事件。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事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還包括:
同步模塊,用于當存儲裝置上存儲的系統事件更新完成后,將存儲裝置上所請求的存儲空間中更新后的系統事件同步存儲于BMC的存儲器中。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事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判斷模塊通過判斷存儲器上的剩余存儲空間的大小小于所述需要記錄的系統事件的大小,判定存儲器的存儲空間不足。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事件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更新存儲裝置中存儲的系統事件指刪除存儲裝置中存儲的不重要或已處理的系統事件,以更新存儲裝置中的系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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