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490991.1 | 申請日: | 2013-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596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8 |
| 發明(設計)人: | 鄭緒東;牟定榮;孟昭宇;湯建國;袁大林;王笛;廖曉祥;徐仕瑞;冷思漩 | 申請(專利權)人: | 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昆明今威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53115 | 代理人: | 賽曉剛 |
| 地址: | 653100 ***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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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帶有 過濾嘴 吸煙 | ||
1.一種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電吸煙器包括濾嘴段(1)、隔離段(2)、電加熱器(3)、控制系統(4)、殼體(5)組成;放置濾嘴的凹狀空腔(8)位于在殼體5內側、電加熱器3上端的位置,放置濾嘴的凹狀空腔(8)與電加熱器(3)之間被一個帶孔的隔離塞(6)及一個自由腔體(7)的隔離段(2)分隔;
隔離塞(6)能將放置濾嘴的凹狀空腔(8)與電加熱器(3)充分隔離,隔離塞(6)上開有數個孔(9),數個孔(9)能保證煙支經加熱器加熱所產生煙氣能順利進入放置濾嘴的凹狀空腔(8);
濾嘴能裝自由在放置濾嘴的凹狀空腔(8)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濾嘴可是整體式、分段式或者混合式濾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段式濾嘴是指濾嘴的頂端段及濾嘴的末端段采用常規醋酸纖維制成,起到嘴唇與加熱器的隔離作用,濾嘴的中間段采用附著有煙草材料或煙草替代品材料,或者是經煙草物質浸泡或熏烤材料。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濾嘴中間段放置的煙草材料包含一種或多種的莖干、葉片、煙草粉末、再造煙葉,所述煙草材料是國產烤煙、國外烤煙、國內外晾曬煙中的任意一種或幾種混合。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材料經過以下列一個或多個工序:發酵、純化、加濕、加香、烘烤、粉碎、濕熱處理、加料。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常規醋酸纖維采用纖維度為1.2-8.9dtex的醋酸纖維材料制成,填充密度在0.132g/cm3以上。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濾嘴中間段采用聚丙烯絲網制成,透氣度適中,適于經末端進入的煙氣與其附載的煙草物質充分混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丙烯絲網上添加有粘合劑,粘合劑的添加量與聚丙烯絲網重量比在0.005-0.05范圍內。
9.根據權利要求2或7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材料的添加量為:相對于1mm長度的聚丙烯絲網,煙草材料的添加量為1-28mg。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有過濾嘴的電吸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濾嘴長度為10-28mm,直徑為6-8mm,中間段大約占總長的25%-45%;
所述濾嘴中可以添加咖啡、茶葉、薄荷、水果、中草藥或者其他味道,以調整改善用戶抽吸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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