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解酒飲料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485065.5 | 申請日: | 2013-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7884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蔡強(qiáng);鄧紅權(quán);高學(xué)泰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蔡強(qiáng);鄧紅權(quán);高學(xué)泰 |
| 主分類號: | A23L2/38 | 分類號: | A23L2/38;A23L1/09 |
| 代理公司: | 北京萬科園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責(zé)任公司 11230 | 代理人: | 劉俊玲;張亞軍 |
| 地址: | 200050 上海市長寧***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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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解酒 飲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解酒飲料,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蟲草花10~15份、葛花50~70份、枳椇子20~30份、金銀花10~20份、靈芝3~7份、木糖醇10~15份。
2.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飲料,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蟲草花10~12份、葛花60~70份、枳椇子20~25份、金銀花15~20份、靈芝5~7份、木糖醇12~15份。
3.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飲料,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蟲草花12份、葛花65份、枳椇子25份、金銀花18份、靈芝6份、木糖醇15份。
4.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飲料是液態(tài)飲料。
5.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解酒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態(tài)飲料為口服液。
6.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飲料是固體飲料。
7.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解酒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體飲料是粉末劑、顆粒劑或片劑。
8.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解酒飲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所述重量份的靈芝初步粉碎后用97%的乙醇提取,靈芝與乙醇的體積比為1:3~5,常溫提取3~5天,過濾提取液,所得濾液濃縮后噴霧制細(xì)粉,得到靈芝提取物細(xì)粉;
2)將所述重量份的蟲草花、葛花、枳椇子、金銀花一起加2~4倍體積的水,在40~60℃下提取1~3天,過濾提取液,濾液備用;
3)將步驟1)得到的靈芝提取物細(xì)粉和所述重量份的木糖醇細(xì)粉加入步驟2)得到的濾液中,混合均勻,即得到所述的解酒口服液。
9.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解酒飲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所述重量份的靈芝初步粉碎后用97%的乙醇提取,靈芝與乙醇的體積比為1:3~5,常溫提取3~5天,過濾提取液,所得濾液濃縮后噴霧制細(xì)粉;
2)將所述重量份的蟲草花、葛花、枳椇子、金銀花一起加2~4倍體積的水,在40~60℃下提取1~3天,過濾提取液,所得的濾液濃縮后噴霧制細(xì)粉;
3)將步驟1)和步驟2)得到的細(xì)粉混合,再加入所述重量份的木糖醇細(xì)粉,混合均勻,再按照常規(guī)方法制備成粉末劑、顆粒劑或片劑,即得到所述的解酒固體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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