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替代PVC型材鋼襯用的材料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478231.9 | 申請日: | 2013-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250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22 |
| 發明(設計)人: | 鄧麗;鄧軍;鄧忠權;陳緒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塑聯新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77/00 | 分類號: | C08L77/00;C08L23/28;C08L23/06;C08K7/14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樊戎 |
| 地址: | 430020 湖北省武漢***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替代 pvc 型材鋼襯用 材料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塑料材料,特別是涉及一種替代PVC型材鋼襯用的材料。
背景技術
迄今為止,現有的市場上流通的PVC(聚氯乙烯)型材的物理性能較差,拉伸強度較低,沖擊強度較弱,性價比不高,難以滿足消費者需求,如何提高型材產品的性能和質量,這是本發明要研究的課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上述背景技術的缺陷,經發明人潛心研究,反復試驗,用以提高聚氯乙烯型材的性價比和質量,而提供一種替代PVC型材鋼襯用的材料。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述的替代PVC型材鋼襯用的材料的技術方案是這樣的:
本發明所述的材料包括以下組分及重量份:尼龍(PA)50~60;玻璃纖維(MTF)40~50;氯化聚乙烯(CPE)1~5;聚乙烯蠟1~5。
本發明所述的材料包括以下組分及重量份:尼龍(PA)55~60;玻璃纖維(MTF)45~50;氯化聚乙烯(CPE)2~4;聚乙烯蠟2~4。
本發明所述的材料包括以下組分及重量份:尼龍(PA)52;玻璃纖維(MTF)42;氯化聚乙烯(CPE)3;聚乙烯蠟3。
本發明所述的替代PVC型材鋼襯用的材料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構思新穎、工藝規范、操作簡便、性價比高;與現有PVC標準樣檢測對比:鋼襯料拉伸強度為148Mpa、PVC標準樣為31.85Mpa,鋼襯料拉伸強度是PVC標準樣的4.65倍;缺口沖擊強度鋼襯料為12.3KT/m2、PVC標準樣為3.25KT/m2,鋼襯料缺口沖擊強度是PVC標準樣的3.78倍,這表明本發明所述的材料比PVC型材具有更好的增強增韌的效果。本發明可以廣泛用于化工、塑料和建材等領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但該實施例不應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實施例1
本發明所述的替代PVC型材鋼襯用的材料按下列工藝程序配制:
1、取尼龍(PA)50;玻璃纖維(MTF)48;氯化聚乙烯(CPE)1;聚乙烯蠟1,備用。
2、混料:將上述配制好的各組分重量份混合,一起投入攪拌機中混合攪拌均勻,在常溫下攪拌15分鐘停機備用。
2、造粒包裝:將上述加工好的混料投入造粒機中,開機5分鐘停機卸料,即成顆粒狀的材料,包裝即可。
實施例2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
1、取尼龍(PA)52;玻璃纖維(MTF)44;氯化聚乙烯(CPE)2;聚乙烯蠟2,備用。
實施例3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
1、取尼龍(PA)52;玻璃纖維(MTF)42;氯化聚乙烯(CPE)3;聚乙烯蠟3,備用。
實施例4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
1、取尼龍(PA)52;玻璃纖維(MTF)40;氯化聚乙烯(CPE)4;聚乙烯蠟4,備用。
實施例5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
1、取尼龍(PA)50;玻璃纖維(MTF)40;氯化聚乙烯(CPE)5;聚乙烯蠟5,備用。
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明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化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這樣,倘若本發明的這些修改和變化屬于本發明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范圍之內,則本發明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動在內。
本說明書中未作詳細描述的內容屬于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公知的現有技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塑聯新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未經中塑聯新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478231.9/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多功能電力巡檢用強光手電
- 下一篇:一種平面四通內接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