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票輸出設備以及票輸出設備的取出單元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70041.2 | 申請日: | 2013-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107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1 |
| 發明(設計)人: | R·金斯特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卡技術卡處理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B1/00 | 分類號: | G07B1/00;G07B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閆娜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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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輸出設備 以及 取出 單元 | ||
1.一種票輸出設備,包括給票單元和標記裝置(3),給票單元用于提供票(2),標記裝置用于在其中至少一張票(2)能夠從該標記裝置(3)的開口(4)輸出之前標記該票(2),其特征在于,設置有與開口(4)對應的、具有輸送裝置(6)的取出單元(5),至少一張能從開口(4)輸出的票(2)能夠擱放在輸送裝置(6)上,使得至少一張擱放的票(2)能夠通過輸送裝置(6)被送入取出單元(5)的抓取區域(9)中,其中,輸送裝置(6)的輸送方向(b)能夠反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票輸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4)具有輸出方向(a),票(2)能夠沿該輸出方向(a)從標記裝置(3)輸出,其中,輸送裝置(6)具有輸送方向(b)并且這樣相對于開口(4)設置,即輸出方向(a)和輸送方向(b)的投影在基面(A)上的軸線(x、y)彼此間夾成一個不等于180°的角度(c)。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票輸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裝置(6)的輸送方向(b)相對于水平線(H)傾斜并且在此向抓取區域(9)升高。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票輸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出單元(5)的抓取區域(9)沿豎直線(V)的方向與輸送裝置(6)間隔開。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票輸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裝置(6)具有傳送帶(7),該傳送帶具有至少一個帶動件(1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票輸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出單元(5)在輸送裝置(6)的區域中具有凹口(11),其中,帶動件(10)和凹口(11)能夠相互嚙合。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票輸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出單元(5)具有可轉動支承的擋板以及拋投井筒(12),其中,拋投井筒(12)在輸送裝置(6)和抓取區域(9)之間延伸,并且擋板這樣支承在取出單元(5)上,即擋板能夠在從取出單元(5)的抓取區域(9)取出票(2)時向拋投井筒(12)的方向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票輸出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收集容器(13),該收集容器設置在輸送裝置(6)的沿輸送方向(b)與抓取區域(9)相對置的端部區域中。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票輸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裝置(6)設置用于接收多張票(2)。
10.一種用于票輸出設備(1)的取出單元,該取出單元具有輸送裝置(6)以及抓取區域(9),其中,至少一張能從票輸出設備(1)的開口(4)輸出的票(2)能夠擱放在輸送裝置(6)上,使得至少一張擱放的票(2)能夠通過輸送裝置(6)被送入抓取區域(9)中,其特征在于,輸送裝置(6)的輸送方向(b)能夠反轉。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取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出單元構造為使得輸送裝置(6)具有輸送方向(b)并且能夠這樣相對于票輸出設備(1)的開口(4)設置,即票(2)從開口(4)輸出的輸出方向(a)和輸送方向(b)的投影在基面(A)上的軸線(x、y)彼此間夾成一個不等于180°的角度(c)。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取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裝置(6)的輸送方向(b)相對于水平線(H)傾斜并且在此向抓取區域(9)升高。
13.根據權利要求10至12之一所述的取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抓取區域(9)沿豎直線(V)的方向與輸送裝置(6)間隔開。
14.根據權利要求10至13之一所述的取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裝置(6)具有傳送帶(7),該傳送帶具有至少一個帶動件(10)。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取出單元,其特征在于,在輸送裝置(6)的區域中設置凹口(11),其中,帶動件(10)和凹口(11)能夠相互嚙合。
16.根據權利要求10至15之一所述的取出單元,其特征在于,設置有可轉動支承的擋板以及拋投井筒(12),其中,拋投井筒(12)在輸送裝置(6)和抓取區域(9)之間延伸,并且擋板被這樣支承,即擋板能夠在從抓取區域(9)取出票(2)時向拋投井筒(12)的方向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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