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防逆流控制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50441.7 | 申請日: | 2013-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750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25 |
| 發明(設計)人: | 陳藝峰;王南;吳恒亮;趙香桂;張蓉;李少龍;唐海燕;朱世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車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3/38 | 分類號: | H02J3/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寶筠 |
| 地址: | 412001 湖***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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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逆流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防逆流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以一定周期循環檢測光伏發電系統是否向公共電網逆向送電,如果是,則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一控制信號,如果否,則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二控制信號;
所述第一控制信號控制所述光伏發電系統降功率運行,所述第二控制信號控制所述光伏發電系統升功率運行;
所述光伏發電系統與所述公共電網并聯后向負載電路供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光伏發電系統是否向公共電網逆向送電的檢測結果為否時,所述方法還包括:判斷光伏發電系統上一周期是否為降功率運行,如果是,則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三控制信號,如果否,則執行所述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二控制信號;
所述第三控制信號控制所述光伏發電系統保持當前功率運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一控制信號時,設置防逆流標志位為第一位;當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三控制信號時,設置防逆流標志位為第二位;
則所述判斷光伏發電系統上一周期是否為降功率運行具體為:判斷防逆流標志位為第一位還是第二位,如果為第一位,則所述判斷光伏發電系統上一周期是否為降功率運行的判斷結果為是,如果為第二位,則所述判斷光伏發電系統上一周期是否為降功率運行的判斷結果為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當設置防逆流標志位為第一位時,將定時器設置為初始值并開始計時;
所述設置防逆流標志位為第二位之前還包括:
判斷所述定時器計時是否達到預設時間,如果是,則執行所述設置防逆流標志位為第二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光伏發電系統是否向公共電網逆向送電時,還包括:檢測流向或流出公共電網的電能大小;
所述第一控制信號根據檢測到的電能大小控制所述光伏發電系統降功率運行的速率,所述第二控制信號根據檢測到的電能大小控制所述光伏發電系統升功率運行的速率。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光伏發電系統是否向公共電網逆向送電具體為:通過互感器、電能表或者雙向計量表檢測光伏發電系統是否向公共電網逆向送電。
7.一種防逆流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逆流檢測單元和逆流控制單元;
所述逆流控制單元用于通過所述逆流檢測單元以一定周期循環檢測光伏發電系統是否向公共電網逆向送電,如果是,則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一控制信號,如果否,則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二控制信號;
所述第一控制信號控制所述光伏發電系統降功率運行,所述第二控制信號控制所述光伏發電系統升功率運行;
所述光伏發電系統與所述公共電網并聯后向負載電路供電。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逆流控制單元還用于,當所述逆流檢測單元檢測光伏發電系統是否向公共電網逆向送電的檢測結果為否時,判斷光伏發電系統上一周期是否為降功率運行,如果是,則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三控制信號,如果否,則執行所述向所述光伏發電系統發送第二控制信號;
所述第三控制信號控制所述光伏發電系統保持當前功率運行。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逆流檢測單元為互感器、電能表或者雙向計量表。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發電系統包括至少一個光伏逆變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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