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酸性礦井水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450175.8 | 申請日: | 2013-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668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25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李向東;馮啟言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國礦業(yè)大學(xué)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 |
| 代理公司: | 南京瑞弘專利商標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32249 | 代理人: | 楊曉玲 |
| 地址: | 221008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酸性 礦井 水處理 方法 | ||
1.一種酸性礦井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處理方法利用有落差的三級處理裝置進行進行處理,第一級處理裝置包括依次設(shè)在容器內(nèi)的砂石層、石灰石層、土壤層,第二級處理裝置包括依次設(shè)在容器內(nèi)的砂石層、粉煤灰/石灰石層、土壤層,第三級處理裝置包括依次設(shè)在容器內(nèi)的砂石層、果殼濾料/石灰石層、土壤層,三級處理裝置的容器上部均設(shè)有入水口,下部均設(shè)有出水口,處理方法步驟如下:
a、將酸性礦井水引入第一級處理裝置中,酸性礦井水在第一級處理裝置中向下分別流經(jīng)土壤層、石灰石層、和砂石層,其中:土壤層的厚度為40-50cm,石灰石層的厚度為90-120cm,砂石層的厚度為25-35cm,土壤層上覆水的深度為35-55cm;
b.第一級處理裝置處理后的礦井水通過重力自流進入第二級處理裝置,礦井水在第二級處理裝置中向下分別流經(jīng)土壤層、石灰石和粉煤灰混合層、砂石層;其中:土壤層的厚度為40-50cm,石灰石和粉煤灰層的厚度為80-110cm,砂石層的厚度為25-35cm,土壤層上覆水的深度為30-50cm;第二級處理裝置中石灰石和粉煤灰的質(zhì)量比為1:1~2:1;
c、第二級處理裝置處理后的出水通過重力自流進入第三級處理裝置,礦井水在第三級處理裝置中向下分別流經(jīng)土壤層、石灰和果殼濾料混合層、砂石層;其中:土壤層的厚度為45-60cm,石灰石和果殼濾料層的厚度為80-100cm,砂石層的厚度為25-35cm,土壤層上覆水的深度為25-40cm;第三級處理裝置中石灰石和果殼濾料的質(zhì)量比為1:1~1:3;礦井水在第三級處理裝置中進一步去除礦井水中的H+、懸浮物、Fe、Mn等污染物,出水從底部由管道引出外排或回用。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酸性礦井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級處理裝置中土壤層中的土壤有機質(zhì)的含量為8.0~12.0g/kg。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酸性礦井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級處理裝置與第二級處理裝置兩級之間的高度差為1.0-2.0m;第二級處理裝置與第三級處理裝置兩級之間的高度差為1.0-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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