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終端及智能車載報警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46895.7 | 申請日: | 2013-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818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小明;彭彬;趙舒文;曹胡慶;趙戰彪;郝娜;周世海;王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工程學院 |
| 主分類號: | B60Q9/00 | 分類號: | B60Q9/00;B60R25/102;B60R25/24;B60R25/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李相雨 |
| 地址: | 100072***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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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終端 智能 報警 系統 | ||
1.一種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終端設置于車輛中,其包含RFID讀寫器、處理器和報警器;所述RFID讀寫器,用于讀取外部RFID標簽,獲取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將所述信息發送到處理器;
所述處理器,用于檢測報警觸發條件,在檢測到報警觸發條件后,根據接收到的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生成報警信息,發給報警器;
報警器,用于向外部提供報警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壓力傳感器,用于采集車輛的壓力值,發送給所述處理器;
GPS定位模塊,用于將車輛的GPS定位信息發送給所述處理器;
所述處理器在檢測到所述壓力傳感器發來的壓力值超過預定閾值時,確定檢測到報警觸發條件;并將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和車輛的GPS定位信息攜帶在生成的報警信息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GPS定位模塊,用于將車輛的GPS定位信息發送給所述處理器;
所述處理器中保存合法用戶的信息;并在車輛啟動后,檢測在預定時間內是否接收到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以及該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是否為合法用戶的信息,如果未接收到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或接收到的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不是合法用戶的信息,則確定檢測到報警觸發條件,以保存的合法用戶的信息為目的用戶,生成攜帶車輛的GPS定位信息的報警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進一步保存車輛的信息,將該車輛的信息發送給所述RFID讀寫器;
所述RFID讀寫器,進一步將接收到的車輛的信息寫入外部RFID標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緊急按鈕;
所述處理器在檢測到緊急按鈕被按壓后,確定檢測到報警觸發條件;
GPS定位模塊,用于將車輛的GPS定位信息發送給所述處理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在接收到鎖車信號后,如果接收到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則確定檢測到報警觸發條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在接收到鎖車信號后接收到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根據該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判斷持有人是否為兒童,如果為兒童,則確定檢測到報警觸發條件。
8.根據權利要求2、3或5所述的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攝像頭,所述攝像頭包括車內針孔攝像頭和車外攝像頭,用于將攝取的車輛內/外的實時影像發送給所述處理器。
9.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所述的車載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器為蜂鳴器/短信/彩信收發模塊。
10.一種智能車載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車載終端,以及RFID標簽,
所述RFID標簽中保存有RFID標簽持有人的信息;
所述RFID標簽位于身份證或手機終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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