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船舶殼體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41176.6 | 申請日: | 2013-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837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楊龍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陽工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27/06 | 分類號: | C08L27/06;C08L27/12;C08L63/00;C08K7/06;C08K3/08;C08K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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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船舶 殼體 材料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復合材料,具體涉及船舶材料。
背景技術
船舶(boats?and?ships),各種船只的總稱。船舶是能航行或停泊于水域進行運輸或作業的交通工具,按不同的使用要求而具有不同的技術性能、裝備和結構型式。一種主要在地理水中運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另外,民用船一般稱為船,軍用船稱為艦,小型船稱為艇或舟,其總稱為艦船或船艇。內部主要包括容納空間、支撐結構和排水結構,具有利用外在或自帶能源的推進系統。外型一般是利于克服流體阻力的流線性包絡,材料隨著科技進步不斷更新,早期為木、竹、麻等自然材料,近代多是鋼材以及鋁、玻璃纖維、亞克力和各種復合材料。
目前船舶外殼材料多用特種鋼和鋁合金,以滿足船舶的機械性能及密封性。但是,這種材料非常昂貴,且重量過大,無形中增加了船舶的運行成本。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了一種質輕、機械性能好的船舶殼體材料。
本發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具體實現:
???一種船舶殼體材料,各組分按重量份計,聚氯乙烯20-30份、碳纖維15-20份、氟樹脂10-15份、水性環氧樹脂7-15份、硼纖維5-8份、硅烷0.5-1份。
???作為優選方案,上述的船舶殼體材料,各組分按重量份計,聚氯乙烯27份、碳纖維15.5份、氟樹脂12份、水性環氧樹脂9.5份、硼纖維6份、硅烷0.7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本發明所提供的船舶殼體材料,是一種復合型材料,不僅可以滿足各類船舶的機械性能的要求,而且還具有質輕、價廉的優點,有效縮小了船舶制造成本和運行成本。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一種船舶殼體材料,各組分按重量份計,聚氯乙烯27份、碳纖維15.5份、氟樹脂12份、水性環氧樹脂9.5份、硼纖維6份、硅烷0.7份。???
實施例2:???
????一種船舶殼體材料,各組分按重量份計,聚氯乙烯20份、碳纖維20份、氟樹脂10份、水性環氧樹脂15份、硼纖維5份、硅烷1份。
????實施例3:????
????一種船舶殼體材料,各組分按重量份計,聚氯乙烯30份、碳纖維15份、氟樹脂15份、水性環氧樹脂7份、硼纖維8份、硅烷0.5份。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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