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裝置及調節屏幕亮度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440306.4 | 申請日: | 2013-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884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郭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87 | 分類號: | G06F3/0487;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 31219 | 代理人: | 余明偉 |
| 地址: | 201616 上海市松***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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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裝置 調節 屏幕 亮度 方法 | ||
1.一種調節屏幕亮度的方法,應用于具有音量調節按鍵的電子裝置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檢測所述音量調節按鍵中增大鍵和減小鍵的觸發指令;
判斷所述增大鍵和減小鍵是否被同時觸發,若是,則進入顯示屏亮度調節模式,并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顯示屏亮度的調節操作;若否,則進入音量調節模式,并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音量的調節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屏幕亮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音量調節模式中,若音量的調節操作到達峰值時仍然檢測到所述增大鍵的觸發指令或音量的調節操作到達谷值時仍然檢測到所述減小鍵的觸發指令,則進入顯示屏亮度調節模式,并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顯示屏亮度的調節操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屏幕亮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亮度調節模式中判斷所述增大鍵和減小鍵是否被同時觸發,若是,則進入等待模式;若否,則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顯示屏亮度的調節操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屏幕亮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亮度調節模式中檢測所述音量調節按鍵中增大鍵或減小鍵的觸發指令,若所述觸發指令的觸發時間小于一預設時間,則執行增大一個等級或減小一個等級的亮度的調節操作;若觸發時間大于所述預設時間,則執行持續增大亮度至峰值或持續減小亮度至谷值的調節操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屏幕亮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音量調節模式中檢測所述音量調節按鍵中增大鍵或減小鍵的觸發指令,若觸發指令的觸發時間小于一預設時間,則執行增大一個等級或減小一個等級的音量的調節操作;若觸發時間大于所述預設時間,則執行持續增大音量至峰值或持續減小亮度至谷值的調節操作。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調節屏幕亮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時間為0.5~2秒。
7.一種電子裝置,包括音量調節按鍵,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音量調節按鍵中增大鍵和減小鍵的觸發指令;
音量調節模塊,用于在音量調節模式中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音量的調節操作;
亮度調節模塊,用于在顯示屏亮度調節模式中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顯示屏亮度的調節操作;
模式切換模塊,用于判斷所述增大鍵和減小鍵是否被同時觸發,若是,則進入顯示屏亮度調節模式,令所述亮度調節模塊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顯示屏亮度的調節操作,若否,則進入音量調節模式,令所述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音量的調節操作。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切換模塊還用于在音量的調節操作到達峰值時仍然檢測到增大鍵的觸發指令或音量的調節操作到達谷值時仍然檢測到減小鍵的觸發指令,則進入顯示屏亮度調節模式,并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顯示屏亮度的調節操作。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切換模塊還用于在所述亮度調節模式中判斷所述增大鍵和減小鍵是否被同時觸發,若是,則進入等待模式;若否,則依據所述觸發指令執行增大或減小顯示屏亮度的調節操作。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切換模塊還用于在亮度調節模式中檢測所述音量調節按鍵中增大鍵或減小鍵的觸發指令,若所述觸發指令的觸發時間小于一預設時間,則執行增大或減小一個等級的亮度的調節操作;若觸發時間大于所述預設時間,則執行持續增大亮度至峰值或持續減小亮度至谷值的調節操作。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切換模塊還用于在音量調節模式中檢測所述音量調節按鍵中增大鍵或減小鍵的觸發指令,若所述觸發指令的觸發時間小于一預設時間,則執行提高或減小一個等級的音量的調節操作;若觸發時間大于所述預設時間,則執行持續增大音量至峰值或持續減小亮度至谷值的調節操作。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時間為0.5~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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