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面向Android的數字證據的可信提取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29099.2 | 申請日: | 2013-09-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756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25 |
| 發明(設計)人: | 何涇沙;劉公政;萬雪姣;趙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9/14;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信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35 | 代理人: | 陳圣清 |
| 地址: | 100124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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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面向 android 數字 證據 可信 提取 方法 | ||
1.一種面向Android的數字證據的可信提取方法,包括:
S1,從移動設備中提取數據,取得時間戳信息和唯一設備標識號;
S2,運用數據校驗技術,對提取出來的數據、時間戳信息和唯一設備標識號應用HASH算法,得到hash值,便于以后的數據校驗;
S3,采用DES對稱加密算法,用由取證客戶端隨機生成的共享密鑰對hash值和數據、時間戳信息、唯一設備標識號進行打包加密;
S4,采用RSA非對稱加密算法,用由取證服務器分配的公鑰對共享密鑰進行加密;
S5,將加密過的數據包和共享密鑰發送到取證服務器;
S6,取證服務器收到數據以后使用RSA算法的私鑰解密得到共享密鑰,然后用共享密鑰解密得到hash值和數據包;
S7,對數據包再次應用HASH算法得到一個新的hash值,并比較兩個hash值是否相同,若相同,則將數據存儲到取證服務器中,否則,返回步驟S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Android的數字證據的可信提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中通過調用TelephonyManager.getDeviceId和Android.Build.SERIAL兩個Android提供的類來獲取IMEI號和序列號,并將兩個號組合構成唯一設備標識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Android的數字證據的可信提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中通過調用java.text.SimpleDateFormat類來獲取時間戳信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Android的數字證據的可信提取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用共享密鑰對hash值和數據進行加密之前先進行數字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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