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面光源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18255.5 | 申請日: | 2013-09-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5642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9 |
| 發明(設計)人: | 李清祥;周民俊;李建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揚升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8/00;G02B6/0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王永建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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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源 | ||
1.一種面光源,包括一導光板以及至少一第一光源與至少一第二光源,
該導光板具有一第一表面、一第二表面、一連接該第一表面與該第二表面的一底面、一相對于該底面的一出光面、一中心線以及至少一第一凹槽與至少一第二凹槽,該第一凹槽與該第二凹槽分別位于該第一表面與該第二表面上,其中該第一凹槽與該第二凹槽分別位于該導光板的該中心線的不同側,該第一表面的該第一凹槽僅位在該中心線的一第一側且該第二表面的該第二凹槽僅位在該中心線的一第二側,且該第一側與該第二側分別位在該中心線的不同側,且該中心線位于該出光面上,垂直該第一表面與該第二表面且平分該出光面,其中該第一凹槽具有一第一入光面與一第一側面,該第二凹槽具有一第二入光面與一第二側面,且該第一入光面面對該第二入光面,
該至少一第一光源與至少一第二光源分別配置于該第一凹槽與該第二凹槽中,其中該第一光源適于提供一第一光束從該第一入光面進入該導光板內,該第二光源適于提供一第二光束從該第二入光面進入該導光板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導光板為一矩形導光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入光面與該第二入光面的至少其中之一為一曲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入光面與該第二入光面的至少其中之一為一粗糙表面。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表面與該第二表面的長度均為L,該第一入光面與該第一表面的夾角以及該第二入光面與該第二表面的夾角均為α,該第一入光面與該中心線的最短距離及該第二入光面與該中心線的最短距離均為D,該第一光源所發出的該第一光束的發散角度的一半及該第二光源所發出的該第二光束的發散角度的一半均為θ,而該導光板的一有效照明區域與該第一表面的最短距離及該有效照明區域與該第二表面的最短距離均為A,其中L、α、D、θ以及A滿足下列關系式:
0≤(D+L/2)×tan(90°-θ-α)≤A+5。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凹槽與該第二凹槽至少其中之一為一多邊形柱狀凹槽。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凹槽與該第二凹槽包括三角形柱狀凹槽或梯形柱狀凹槽。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側面與該第二側面至少其中之一為一彎折面。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入光面與該第二入光面的至少其中之一為一平面。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光束的傳遞方向與該第二光束的傳遞方向彼此平行且相反。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光學微結構,這些光學微結構設置于該第一入光面與該第二入光面的至少其中之一上。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這些光學微結構為微透鏡狀微結構或棱鏡狀微結構。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導光板還包括多個散射微結構,這些散射微結構分布于該導光板的該底面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這些散射微結構為一棱鏡狀微結構或微透鏡狀微結構。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這些散射微結構的分布密度由該第一入光面及該第二入光面處朝向該導光板中央的方向增加。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其特征在于,該面光源還包括設置于該底面上的一反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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