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咖啡飲料及其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414333.4 | 申請日: | 2013-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311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耿凱;耿子清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耿凱;耿子清 |
| 主分類號: | A23F5/14 | 分類號: | A23F5/14 |
| 代理公司: | 南京蘇科專利代理有限責(zé)任公司 32102 | 代理人: | 陸明耀;姚姣陽 |
| 地址: | 255000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咖啡 飲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咖啡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中含有以下質(zhì)量份數(shù)的原料,咖啡粉/豆5-20份,竹葉1-10份,可可粉/豆1-5份,鮮奶5-20份,糖5-20份;或可可粉/豆5-20份,竹葉1-5份,咖啡粉/豆1-5份,鮮奶5-20份,糖2-7份,以上原料與水通過1:10比例混合。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咖啡飲料,其特征在于:咖啡粉/豆12份,竹葉6份,可可粉/豆2份,鮮奶10份,糖8份,其余為水;或可可粉/豆12份,竹葉6份,咖啡粉/豆2份,鮮奶10份,糖8份,以上原料與水通過1:10比例混合。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咖啡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中還包括有茉莉花、菊花、薄荷、桔皮、桔肉、大棗、山楂、椰汁、椰肉、甘蔗中的一種。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咖啡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茉莉花、菊花、薄荷、桔皮、桔肉、大棗、山楂、椰汁、甘蔗所占份數(shù)為1-20份。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咖啡飲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按原料配比取咖啡粉/豆、可可粉/豆和糖放入容器,與水以1:10比例混合后煮開,所述咖啡豆和可可豆在煮前需要進行烘焙;
步驟二、加入原料配比的竹葉,繼續(xù)煮5分鐘;
步驟三、將步驟二后的飲料進行過濾,在過濾后的飲料中加入鮮奶,調(diào)制出咖啡飲料。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咖啡飲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還可以加入茉莉花、菊花、薄荷、桔皮、桔肉、大棗、山楂、椰汁、椰肉、甘蔗中的一種進行同時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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