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搬運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13042.3 | 申請日: | 2013-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661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25 |
| 發明(設計)人: | 史中偉;黃斌;姚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中亞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B35/36 | 分類號: | B65B35/36 |
| 代理公司: | 杭州華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魏亮 |
| 地址: | 31001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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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搬運 裝置 | ||
1.一種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搬運裝置包括三軸升降平移機構、等距伸縮機構,所述三軸升降平移機構包括第一水平運動組件、升降組件、第二水平運動組件,所述升降組件安裝在第一水平運動組件上,第二水平運動組件安裝在升降組件上,所述第一水平運動組件的運動方向、升降組件的運動方向、第二水平運動組件的運動方向相互垂直,所述等距伸縮機構安裝在第二水平運動組件上,所述等距伸縮機構包括連桿伸縮組件、動力組件,所述連桿伸縮組件上設有等間距排列的活動節點,所述動力組件的動力輸出部位與活動節點固定連接,所述連桿伸縮組件上設有位置固定的原點部位,所述第二水平運動組件的運動方向與等距伸縮機構的伸縮方向平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伸縮組件設有活動架,所述活動架包括第一連桿(5)和第二連桿(6),所述第一連桿(5)與第二連桿(6)活動連接,所述第一連桿(5)與第二連桿(6)在連接部位形成第一活動節點(10),任意活動架的第一連桿(5)與相鄰活動架的第二連桿(6)活動連接,相鄰活動架之間活動連接并在一個活動架的第一連桿(5)與另一個活動架的第二連桿(6)的連接部位形成第二活動節點(11)、在一個活動架的第二連桿(6)與另一個活動架的第一連桿(5)的連接部位形成第三活動節點(12),所述第一活動節點(10)到第二活動節點(11)的距離等于第一活動節點(10)到第三活動節點(12)的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伸縮組件還包括連接件(8),所述連接件(8)活動連接在第二活動節點(11)和第三活動節點(12)上,所述動力組件的動力輸出部位至多與兩個連接件(8)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等距伸縮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伸縮組件還包括導桿,所述活動架在第一活動節點(10)處與導桿活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等距伸縮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組件為同步帶機構,所述同步帶機構包括第一同步帶(1)、第二同步帶(2)和伺服電機(3),所述第一同步帶(1)和第二同步帶(2)都與伺服電機(3)連接并由伺服電機(3)驅動,所述第一同步帶(1)、第二同步帶(2)上都設有筆直工作部分,所述活動節點固定在第一同步帶(1)、第二同步帶(2)的筆直工作部分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同步帶(1)的筆直工作部分與第二同步帶(2)的筆直工作部分呈上下分布的位置關系,并且所述第一同步帶(1)的筆直工作部分平行于第二同步帶(2)的筆直工作部分,所述第一同步帶(1)的筆直工作部分的工作方向與第二同步帶(2)的筆直工作部分的工作方向相反。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同步帶(1)的筆直工作部分、第二同步帶(2)的筆直工作部分在同一直線方向上排列。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組件為電動絲杠。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等距伸縮機構還包括安裝架,所述連桿伸縮組件活動安裝在安裝架上,所述動力組件固定安裝在安裝架上,所述安裝架固定連接在第二水平運動組件上。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架上設有兩組連桿伸縮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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