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11635.6 | 申請日: | 2013-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351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1 |
| 發明(設計)人: | 楊宇程;郭建維;傅寶林;鐘選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中能環科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461 | 分類號: | C02F1/461 |
| 代理公司: | 東營雙橋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7107 | 代理人: | 侯華頌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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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活性炭 纖維 處理 含油 廢水 及其 再生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以包裹在鈦基金屬氧化物上的活性炭纖維氈為陽極、純鈦金屬為陰極的反應器中,借助于輔助再生液進行活性炭纖維電化學高效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原位再生的一體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具體的實現步驟如下:
步驟一、將含油廢水間歇的導入反應器中,打開直流電源及攪拌器,進行吸附電解廢水,同時向反應器通入空氣;
步驟二、檢測反應器出水含油量過高時,將反應器廢水排出,導入輔助再生液,打開直流電源及攪拌器,進行活性炭纖維再生;
步驟三、活性炭纖維再生完成后,排出反應器輔助再生液,再次導入含油廢水進反應器進行吸附電解處理;
反復循環進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作為陽極活性炭纖維氈支撐體的鈦基金屬氧化物是網狀的。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陰極為網狀純鈦金屬。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吸附電解及再生的電流密度均為10~50mA/m2,電壓均為10~20V
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含油廢水的pH值為3~10。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吸附電解含油廢水時,吸附電解的時間為30~120min。
7.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再生活性炭纖維再生時間為30~120min.
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輔助再生液為5~15g/L的KCl溶液或NaCl溶液的一種或兩種。
8.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輔助再生液pH值為3~10。
9.依照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方法的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裝置,包括反應器和設置在反應器上的管口、電動攪拌機,其特征是:在反應器內設置有多組交替排列的陽極和陰極組,陽極和陰極分別通過導線或極板引入反應器外接直流電源。
10.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陽極是以包裹在鈦基金屬氧化物上的活性炭纖維氈為陽極,所述陰極為純鈦金屬為陰極。
11.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鈦基金屬氧化物和純鈦金屬均為網狀結構。
12.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13所述活性炭纖維處理含油廢水及其再生裝置,其特征是設置在反應器上的管口包括:位于反應器頂部的輔助再生液進水口、排氣口、廢水出水口和位于反應器底部的輔助再生液出水口和廢水進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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