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串聯負載控制裝置及標識燈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410489.5 | 申請日: | 2013-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662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9-24 |
| 發明(設計)人: | 新野真吾;松野將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照明技術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5B37/02 | 分類號: | H05B37/02;H05B37/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溫旭;郝傳鑫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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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串聯 負載 控制 裝置 標識 | ||
1.一種串聯負載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恒定電流電源裝置;
多個第一可飽和機構,其各自的輸入部相互串聯地連接于所述恒定電流電源裝置的輸出側,分別將輸出向對應的負載供電;
至少1個第二可飽和機構,其具有輸入部及輸出部,所述輸入部與所述第一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入部串聯連接;
至少1個異常檢測機構,其監視至少1個所述第一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負載的狀態,在平時將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出部閉合,并且在異常時使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出部開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聯負載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容量比所述第一可飽和機構的容量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聯負載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異常檢測機構具備:輸出與所述負載的狀態相對應的檢測信號的檢測部、使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出部進行開閉的開閉機構、通過從所述檢測部輸入的所述檢測信號是否在規定范圍內來判定是正常還是異常并控制所述開閉機構的控制裝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聯負載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異常探測裝置,且該異常探測裝置監視所述恒定電流電源裝置的輸出波形而進行異常探測。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聯負載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及所述異常檢測機構分別具有多個,
在任1個所述異常檢測機構檢測到異常狀態時,使多個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出部開路。
6.一種標識燈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第一可飽和機構,其具有輸入恒定電流電力的輸入部;
光源,其由固體發光元件構成;
點燈控制機構,其輸入所述第一可飽和機構的輸出,對所述光源進行點燈控制;
燈體,其至少收容所述光源;
第二可飽和機構,其具有輸入部及輸出部,且將所述輸入部與第一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入部串聯連接;
異常檢測機構,其監視所述光源、所述燈體及所述點燈控制機構的至少任1個的狀態,在平時使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出部閉合,并且在檢測到異常狀態時,使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出部開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標識燈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容量比所述第一可飽和機構的容量大。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標識燈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異常檢測機構具備:輸出與所述負載的狀態相對應的檢測信號的檢測部、使所述第二可飽和機構的所述輸出部進行開閉的開閉機構、通過從所述檢測部輸入的所述檢測信號是否在規定范圍內來判定是正常還是異常并控制所述開閉機構的控制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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