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連動收合機構及兒童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09873.3 | 申請日: | 2013-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1759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29 |
| 發明(設計)人: | 陳瑞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9/12 | 分類號: | B62B9/12;B62B7/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張艷美,郝傳鑫 |
| 地址: | 中國香港中環永*** | 國省代碼: | 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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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連動收合 機構 兒童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兒童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連動收合機構及具有該連動收合機構的兒童車。
背景技術
在普通兒童車車架構造的設計上,為了滿足消費者所需的實用性及攜帶的方便性,兒童車車架一般都會設計成可收合的型態,使得在使用狀態時可以張開成兒童車的形態,而不使用時則可以收合成較小體積以方便收藏或攜帶。而實現兒童車車架可收合的最常用的技術手段,就是在對兒童車結構的改進基礎上,加入收合機構,利用收合機構對兒童車車架進行鎖定或釋鎖,達到實現兒童車打開或收合的目的。
但是,在現有技術中,大多數收合機構在設計上都存在著一定不足,使得消費者在操作時,往往都需要用一只手或腳操控收合機構的釋鎖按鈕,而另一只手對兒童車的車架進行收折,這樣的操作較為不便,消費者在操作兒童車的同時,無法照顧兒童,往往還需要第二人的幫忙才能順利的將兒童車收合或打開并同時確保兒童的安全。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操作簡便的可收合兒童車。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使嬰兒車的收合過程操作簡便的連動收合機構。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操作簡便的可收合嬰兒車。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連動收合機構,適用于兒童車收合或打開,所述兒童車包括兩前腳及兩座管,所述座管的前端樞接于所述前腳;所述連動收合機構包括一操作件、一卡合件、兩連動件及提桿,兩所述連動件的前端分別固定于兩所述前腳,兩所述連動件的后端分別固定于所述提桿的兩端;所述卡合件滑動地設置于所述內,且所述卡合件的一端伸出所述提桿之外并滑動地卡合于所述座管;所述操作件可操作地安裝于所述提桿,以驅使所述卡合件脫離與所述座管的卡合。
與現有技術相比,由于本發明連動收合機構中設置了與所述前腳固定的所述連動件,且所述連動件的后端固定于所述提桿,所述提桿內滑動地設有所述操作件及卡合件,所述卡合件卡合于所述座管以鎖定所述連動收合機構,當按動所述操作件時,所述卡合件滑動而脫離與所述座管的卡合,此時向上提起所述提桿,所述連動件被所述提桿帶動而隨之上移,從而帶動所述前腳樞轉,進而使所述兒童車收合,按壓所述操作件及提起所述提桿的動作可由單手完成,即只需單手握住所述提桿便能實現所述兒童車的收合,使得收合過程的操作非常簡便,消費者可以騰出另一只手抱住兒童以同時確保對兒童的照顧。
較佳地,所述操作件垂直于所述提桿的長度方向滑動地設置于所述提桿內,且所述操作件的一端突出于所述提桿之外,另一端位于所述提桿之內并開設有呈傾斜設置的導引孔,所述連動收合機構還包括一驅動件及一牽引件,所述牽引件的兩端分別固定于所述卡合件及所述驅動件,所述驅動件滑動地穿設于所述導引孔內。由于所述操作件沿垂直于所述提桿的軸線方向滑動,所述操作件位于所述提桿之內的部分開設有所述導引孔,且所述驅動件滑動地穿設于導引孔內并位于所述導引孔的外側端,因此,當按壓所述操作件時,所述操作件向所述提桿內部滑動,所述驅動件沿所述導引孔滑動至所述導引孔的內側,在此過程中與所述驅動件固定的所述牽引件拉動與所述牽引件固定的所述卡合件脫離與所述座管的卡合,實現了通過操作所述操作件而釋鎖所述兒童車的目的。
較佳地,所述連動件的兩端彎折形成“U”型結構。通過將所述連動件的兩端彎折形成“U”型結構,增加了收合所述兒童車時所述前腳受到的力矩,使所述兒童車的收合過程更加省力并容易操作。
較佳地,所述連動件呈板狀結構。將所述連動件設置為板狀結構有利于提高其強度,防止在連動收合的過程中所述連動件由于強度不夠而出現損壞。
較佳地,所述座管上設有一卡合座,所述卡合座上開設一卡合孔,所述卡合件的一端滑動地卡合于所述卡合孔。
較佳地,所述連動收合機構還包括一安全鎖定機構,所述安全鎖定機構包括可操作地設置于所述提桿的鎖定件,及抵頂于所述鎖定件及提桿之間的第一復位件,所述操作件具有第一鎖定部,所述鎖定件具有與所述第一鎖定部相應的第二鎖定部,所述第一復位件提供使所述第一鎖定部與第二鎖定部相互卡合的彈力。設置所述安全鎖定機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兒童誤操作而導致所述連動收合機構意外收合,增強了穩定性及安全性。
具體地,所述鎖定件沿所述提桿的長度方向滑動地設置于所述提桿,且所述鎖定件的一端突出所述提桿之外,另一端形成所述第二鎖定部。
具體地,所述第一鎖定部為鎖定槽,所述第二鎖定部為鎖定凸部。通過所述鎖定槽與鎖定凸部的相互配合固定,可以使所述操作件被固定住,在沒有操作所述鎖定件并解鎖所述安全鎖定機構的情況下,不能按動所述操作件,以此避免了誤操作帶來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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