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07124.7 | 申請日: | 2013-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0017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8 |
| 發明(設計)人: | 劉鴻寧;陳建;陳順德;洪建光;江櫻;沈瀟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電網公司;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杭州華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胡根良 |
| 地址: | 10004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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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據源 變更 預警 方法 | ||
1.一種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設置預警周期模式,在每個周期的開始獲取數據源對比時間;
步驟2、判斷是否是第一次數據源變更預警,如果是則對比時間設為本次預警開始時間減去24小時,否則對比時間設為上一次預警的開始時間;
步驟3、獲取源系統數據源變更日志,讀取數據源的變更時間;
步驟4、比較對比時間與數據源變更時間,如果變更時間在前,則進入步驟5,否則,進入步驟6;
步驟5、判斷是否是最后一個數據源,如果是,數據源變更預警完成,否則,獲取下一個數據源的變更時間,并進入步驟4;
步驟6、對上一步驟中的數據源預警,并進入步驟5。
2.一種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設置預警周期模式,在每個周期的開始獲取數據源對比時間;
步驟2、判斷是否是第一次數據源變更預警,如果是則對比時間設為本次預警開始時間減去24小時,否則對比時間設為上一次預警的開始時間;
步驟3、獲取源系統數據源變更日志,對日志內容按時間順序排列,獲取小于對比時間中最接近對比時間的數據源變更時間,對所述數據源變更時間之后的所有數據源預警。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源預警方式為通過數據表格將源系統數據源的數據名稱、變更方式、變更內容、變更時間及數據倉庫系統中對應的數據源變更時間記錄在同一行表格中,并顯示。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監視所有正在預警的數據源所對應的數據倉庫中的數據的變更時間,當數據倉庫中的數據變更時間大于源系統的數據源變更時間時,解除數據源預警,并將信息反饋給源系統。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的周期模式包括半固定周期模式,所述半固定周期模式為:
預警周期自動設定為1天,計算數據源變更預警平均反應時間
數據源變更預警平均反應時間=∑(數據源預警時間–數據源最后更變時間)/數據源預警個數;
計算每個時間點的數據源變更預警平均反應時間,選擇數據源變更預警平均反應時間最小的時間點X為預警周期的開始時間。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的周期模式包括周期自適應模式,所述周期自適應模式為:
首先,操作人員自行設定的數據源變更預警平均反應時間的要求時間;工作時,計算數據源變更預警平均反應時間,數據源變更預警平均反應時間=∑(數據源預警時間–數據源最后更變時間)/數據源預警個數,讀取操作人員自行設定的數據源變更預警平均反應時間的要求時間,如果反應時間大于等于要求時間,則預警周期縮短5%~50%,如果反應時間小于要求時間的50%,則預警周期提高5%~50%。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n=5。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的周期模式包括固定周期模式,所述固定周期模式為:在每個周期的開始通過每次開機的時間點獲取的源系統數據源對比時間。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的周期模式包括手動模式,選擇該模式時的時間點為周期的開始,且只執行一個周期的數據源預警。
10.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數據源變更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的源系統數據源變更日志在源系統數據源變更時自動生成,源系統數據源變更日志內容包括數據源名稱、數據源更改方式、數據源變更內容、數據源變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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