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實現業務限制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407022.5 | 申請日: | 2013-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914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楊逢源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00 | 分類號: | H04W4/00;H04W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輕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楊立 |
| 地址: | 100086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實現 業務 限制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信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實現業務限制的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電信業務的飛速增長,需求的數量及復雜度也隨之增長。系統中各項業務限制較多,且各項限制條件之間的關系復雜,比如2G與3G用戶互轉,需要進行以下業務限制:
1.每月最后一天不允許辦理2G轉3G業務;
2.2G用戶辦理2G轉3G業務時,應保證處于正常在用狀態,欠費停機用戶須交清欠費后方能辦理2G轉3G業務;
3.合帳用戶不允許辦理2G轉3G業務,必須先拆分;
4.黑名單用戶不允許辦理,保證證件類型和證件編號檢查已經辦理的3G用戶數,如果已經達到5個,則不允許辦理;
5.已辦理融合業務、集團VPN(3G集團總部統一管理)、親情一家、親情號碼等業務的2G用戶,需先取消融合業務、集團VPN、親情一家、親情號碼,再辦理轉3G業務;
6.辦理長期簽約方案的用戶(優惠購機、靚號、炫鈴包年)協議為到期前不允許辦理轉3G業務;
7.iPhone手機入iPhone套餐時,需要校驗iPhone手機的串號(現在省份沒有iPhone手機的串號,暫不支持);
8.開通國際漫游的后付費用戶,在國際漫游押金未通之前不允許轉為預付費用戶。
目前系統對大部分業務限制都是通過硬編碼來實現的,給系統維護和新需求開發帶來了很大的工作量,而且效率極低,無法復用。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實現業務限制的方法,利用業務限制引擎,可實現業務的限制,達到減少了工作量,提供了效率及復用度。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實現業務限制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組件化生成業務限制引擎;
步驟2:操作界面獲取用戶服務號碼,并根據用戶服務號碼查詢用戶的基本信息;
步驟3:操作界面調用業務限制引擎,并根據所處理業務的業務類型ID判斷該業務是否為限制型業務,如果是進入步驟4;否則結束;
步驟4:根據業務類型ID在數據庫中查找屬于本業務的業務限制組的數目、業務限制組ID、業務限制組間的執行順序及邏輯關系;
步驟5:根據業務限制組間的執行順序及邏輯關系處理業務限制組;
步驟6:根據所處理的業務限制組ID在數據庫中查找屬于本業務限制組的業務限制組件的數目、業務限制組件ID、業務限制組件間的執行順序及邏輯關系;
步驟7:根據業務限制組件間的執行順序及邏輯關系處理業務限制組件;
步驟8:根據步驟2中獲取的用戶基本信息查詢該用戶的業務信息,根據業務信息判斷所處理的業務限制組件對該用戶是否存在限制,并返回處理結果;
步驟9:判斷屬于所述業務限制組的所有業務限制組件均處理完;如果是則進入步驟10;否則返回步驟7;
步驟10:判斷屬于所述業務的需要處理的業務限制組是否均處理完,如果是則將處理結果返回給操作界面,進入步驟11;否則返回步驟5;
步驟11:操作界面根據返回的結果判斷該業務對所處理的用戶是否存在業務限制,如果存在則彈出相關提示信息;如果不存在,則初始化操作界面,結束。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進一步,所述步驟1中所述組件化生成業務限制引擎的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1中所述組件化生成業務限制引擎的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1.1:在數據庫中配置若干個原子級的業務限制組件;
步驟1.2:根據每個業務限制組的需要,為該業務限制組配置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業務限制組件,并配置各業務限制組件間的執行順序及邏輯關系;
步驟1.3:根據每個業務的需要,為該業務配置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業務限制組,并配置各業務限制組間的執行順序及邏輯關系。
進一步,步驟2中用戶基本信息包括用戶ID、客戶ID、群組ID、品牌和賬戶ID。
進一步,步驟8中根據步驟2中獲取的用戶基本信息判斷所處理的業務限制組件是否存在限制,可通過比較某項常量值、執行SQL查詢語句或調用動態函數實現。
進一步,步驟8中判斷一個業務限制組件是否存在限制后,還要判斷該業務限制組件與同組的其他業務限制組件間的邏輯關系,如果邏輯關系如果為“與”,則只有當所有業務限制組件都存在限制時,其所屬于的業務限制組才存在限制;如果邏輯關系如果為“或”,只要其中的一個業務限制組件存在限制,則其所屬的業務限制組就存在限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北京思特奇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407022.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