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鏡頭模塊及具有鏡頭模塊的投影裝置及取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95001.6 | 申請日: | 2013-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760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 發明(設計)人: | 鄭泓佑;林裕修;陳佑柏;陳時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揚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永建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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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鏡頭 模塊 具有 投影 裝置 | ||
1.一種投影裝置,包含:
影像產生單元,用以提供影像光束,所述影像光束具有預定遮蔽部分;以及
鏡頭模塊,設置于所述影像光束的傳遞路徑上,所述鏡頭模塊包含透鏡群,所述透鏡群設置于物側與像側之間,所述透鏡群包含多個透鏡,其中所述透鏡的至少其中之一的部分表面形成至少一遮光區,且所述遮光區位于所述預定遮蔽部分的傳遞路徑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遮蔽部分包括所述影像產生單元所形成的繞射光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直接形成于所述透鏡的至少其中之一的部分表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包含形成于透鏡的部分表面的轉印區塊、涂墨區塊及貼附于透鏡的部分表面的遮光片的至少其中之一。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形成于所述透鏡的至少一邊緣區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模塊還包含:
孔徑光欄,設置于所述物側與所述像側之間,其中所述遮光區形成于所述透鏡中鄰近所述孔徑光欄的透鏡。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照明單元,所述照明單元用以提供照明光束,所述影像產生單元為光閥,所述光閥設置于所述照明光束的傳遞路徑上,以將所述照明光束轉換為所述影像光束。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產生單元為數字微鏡裝置,當所述數字微鏡裝置處于亮狀態時,所述影像光束通過所述透鏡群所造成的光強度損失小于30%。
9.一種鏡頭模塊,包含:
透鏡群,設置于物側與像側之間,用以接收影像光束,所述影像光束具有預定遮蔽部分,且所述透鏡群包含多個透鏡,透鏡的至少其中之一的部分表面形成有至少一遮光區,且所述遮光區位于所述預定遮蔽部分的傳遞路徑上。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鏡頭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直接形成于所述透鏡的至少其中之一的部分表面。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鏡頭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包含形成于所述透鏡的部分表面的轉印區塊、涂墨區塊及貼附于所述透鏡的部分表面的遮光片的至少其中之一。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鏡頭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形成于所述透鏡的至少一邊緣區域。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鏡頭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孔徑光欄,設置于所述物側與所述像側之間,其中所述遮光區形成于所述透鏡中鄰近所述孔徑光欄的透鏡。
14.一種取像裝置,包含:
感光單元,用以接收影像光束,所述影像光束具有預定遮蔽部分;以及
鏡頭模塊,設置于所述影像光束的傳遞路徑上,且所述鏡頭模塊包含透鏡群,所述透鏡群設置于物側與像側之間,所述透鏡群包含多個透鏡,其中所述透鏡的至少其中之一的部分表面形成有至少一遮光區,且所述遮光區位于所述預定遮蔽部分的傳遞路徑上。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取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光單元為電荷耦合元件及互補式金氧半導體的至少其中之一。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取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直接形成于所述透鏡的至少其中之一的部分表面。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取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包含形成于所述透鏡的部分表面的轉印區塊、涂墨區塊及貼附于所述透鏡的部分表面的遮光片的至少其中之一。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取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形成于所述透鏡的至少一邊緣區域。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取像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孔徑光欄,設置于所述物側與所述像側之間,其中所述遮光區形成于所述透鏡中鄰近所述孔徑光欄的透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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