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處理通話記錄的方法、裝置及終端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394743.7 | 申請日: | 2013-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884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左建光;王金龍;劉小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88 | 分類號: | G06F3/0488;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清***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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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處理 通話記錄 方法 裝置 終端設備 | ||
1.一種處理通話記錄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監聽通話記錄界面的手勢操作;
當監聽到的手勢操作是對通話記錄界面中任一通話記錄的預設發送信息手勢操作時,調用發送信息功能,并將所述通話記錄中的聯系人作為信息的收件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發送信息手勢操作包括:單指向右滑動、多指向左滑動、多指向右滑動、單指向上滑動、單指向下滑動、多指向上滑動、多指向下滑動、單指點擊、多指點擊、單指按壓和/或多指按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監聽通話記錄界面的手勢操作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識別通話記錄界面的手勢操作;
檢測所述手勢操作的合法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監聽到的手勢操作是對通話記錄界面中任一通話記錄的預設發送信息手勢操作時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顯示終端設備中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所有應用;
接收對顯示的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應用的選擇指令。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預先構建的應用設置界面中對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應用的選擇指令;
將被選擇的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應用設置為對通話記錄執行預設發送信息手勢操作后發送信息的應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用發送信息功能包括:調用本地號碼所綁定的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應用的發送信息功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聯系人為已標注稱謂的聯系人時,在信息的收件人處顯示所述聯系人的稱謂。
8.一種處理通話記錄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監聽模塊,用于監聽通話記錄界面的手勢操作;
調用模塊,用于當監聽到的手勢操作是對通話記錄界面中任一通話記錄的預設發送信息手勢操作時,調用發送信息功能,并將所述通話記錄中的聯系人作為信息的收件人。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識別模塊,用于識別通話記錄界面的手勢操作;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手勢操作的合法性。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顯示模塊,用于顯示終端設備中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所有應用;
第一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對顯示的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應用的選擇指令。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二接收模塊,用于接收預先構建的應用設置界面中對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應用的選擇指令;
設置模塊,用于將被選擇的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應用設置為對通話記錄執行預設發送信息手勢操作后發送信息的默認應用。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用模塊用于調用本地號碼所綁定的具有發送信息功能的應用的發送信息功能。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用模塊用于當所述聯系人為已標注稱謂的聯系人時,在信息的收件人處顯示所述聯系人的稱謂。
14.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終端設備包括有存儲器,以及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程序,其中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程序存儲于存儲器中,且經配置以由一個或者一個以上處理器執行所述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程序包含用于進行以下操作的指令:
監聽通話記錄界面的手勢操作;
當監聽到的手勢操作是對通話記錄界面中任一通話記錄的預設發送信息手勢操作時,調用發送信息功能,并將所述通話記錄中的聯系人作為信息的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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