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干混砂漿防離析儲存倉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90152.2 | 申請日: | 2013-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662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琪;劉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凝易固砂漿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88/28 | 分類號: | B65D88/28;B65D88/54;B65D9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聯瑞聯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鄭自群 |
| 地址: | 255035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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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砂漿 離析 儲存 | ||
1.一種干混砂漿防離析儲存倉,其特征在于,包括:
儲存倉本體,所述儲存倉本體包括:柱形筒體倉;倒錐體倉,設置在所述柱形筒體倉的下端,所述倒錐體倉的錐體底邊與所述柱形筒體倉的底邊密封連接;進料口,設置在所述柱形筒體倉的頂部;出料口,設置在所述倒錐體倉的底部;
集料桶,用于將經外部提升機提升起的干混砂漿進行收集,設置在所述進料口內;
多根引流管,設置在所述柱形筒體倉內,所述多根引流管均與所述集料桶連通;所述多根引流管的管壁上均勻地設置有多個散料孔;
分料尖錐體,用于將經過所述多個散料孔散落下來的干混砂漿再次均勻混合,設置在所述倒錐體倉內;所述分料尖錐體包括多個混合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料尖錐體的錐尖與所述倒錐體倉的底邊位于同一水平線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分料器,用于使經外部提升機提升起的干混砂漿均勻地下落到所述集料桶內,設置在所述集料桶的上方。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料器的上表面的中心位置比所述分料器的上表面的四周高。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料器的上表面沿軸向的截面為弧形,且所述弧形的突出方向朝向所述進料口方向。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料器為錐形,且其錐尖朝向所述進料口方向。
7.如權利要求3至6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導流管,用于使經外部提升機提升起的干混砂漿垂直下落,設置在所述分料器的上表面的中心位置的上方。
8.如權利要求2至6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
所述引流管的數目為四個,且呈十字形均勻分布;
所述混合區的數目為六個,且每個所述混合區的大小相同。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
每根所述引流管與所述柱形筒體倉的內壁的水平距離的取值范圍均為45至55厘米;
每根所述引流管上的每相臨的兩個所述散料孔之間垂直方向上的距離的取值范圍為15至25厘米;每個所述散料孔的直徑的取值范圍為5至15厘米。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儲存倉,其特征在于,
每根所述引流管與所述柱形筒體倉的內壁的水平距離的取值為50厘米;
每根所述引流管上的每相臨的兩個所述散料孔之間垂直方向上的距離的取值為20厘米;每個所述散料孔的直徑的取值為1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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