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PVC塑膠地板可再生中底料生產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80622.7 | 申請日: | 2013-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814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劉曉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美高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43/24 | 分類號: | B29C43/24;B29B7/28;B29B7/72;C08L27/06;C08K13/02;C08K3/26;C08K5/01;C08K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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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pvc 塑膠地板 再生 中底料 生產工藝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地板生產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PVC塑膠地板可再生中底料生產工藝。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PVC塑膠地板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但現有技術中通常技術員用PVC塑膠再生料生產中底料時,因不知道具體材料的組成成分,知識憑感覺生產,所以生產出來的材料做成成品后,因存在回料的變動而使得產品性能存在不穩定的因素,因此,現有技術中需要使用相關的檢測設備檢測出各物料的成分含量后,再根據要求進行相應材料的增減從而使得產品達到統一的標準,工藝復雜、穩定性不高,影響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的提高,生產工藝也有待改進。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出一種PVC塑膠地板可再生中底料生產工藝,其組分科學合理、生產工藝簡單科學、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高。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具體是這樣實現的:
本發明提供一種PVC塑膠地板可再生中底料生產工藝,其包括步驟:
a.?將PVC混合粉、增塑劑放入混合機中充分混合后,稱重打包;
b.將上述稱重打包的混合粉與碳酸鈣和其他助劑混合放入密煉機;
c.設置密煉機加溫溫度,加溫并保壓;
d.接著進行一次開煉和二次開煉;
e.接著進入壓延機中進行壓延;
f.接著進入冷卻機中進行冷卻;
g.接著進行裁片機中進行裁片;
h.判定是否合格,若合格則入庫,常溫養生12小時,若不合格則重新進入步驟b的密煉機中進行密煉。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所述其他助劑包括穩定劑、石蠟、松香和碳粉。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包括40份的PVC混合粉、140份的碳酸鈣粉、0.5份的穩定劑、0.2份的石蠟、0.4份的松香和0.5份的碳粉。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所述密煉機煉制溫度為135℃,加溫時間為21分30秒,保壓壓力位39Mpa。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所述一次開煉和所述二次開煉壓力分別為47Mpa和68Mpa,保壓時間分別是4分鐘10秒和21分鐘30秒。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步驟f中冷卻機中冷卻時間為35分鐘。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穩定劑采用鉛鹽類、金屬皂類、有機錫類、亞磷酸脂類、稀土穩定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本發明的PVC塑膠地板可再生中底料生產工藝,其組分科學合理、生產工藝簡單科學、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高。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具體實施例的PVC塑膠地板可再生中底料生產工藝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使本發明的上述及其它目的、特征和優勢將更加清晰。在全部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刻意按比例繪制附圖,重點在于示出本發明的主旨。
圖1是本發明具體實施例的PVC塑膠地板可再生中底料生產工藝的流程圖,如圖所示,本發明的PVC塑膠地板可再生中底料生產工藝,其包括步驟:
a.?將PVC混合粉、增塑劑放入混合機中充分混合后,稱重打包;
b.將上述稱重打包的混合粉與碳酸鈣和其他助劑混合放入密煉機;
c.設置密煉機加溫溫度,加溫并保壓;
d.接著進行一次開煉和二次開煉;
e.接著進入壓延機中進行壓延;
f.接著進入冷卻機中進行冷卻;
g.接著進行裁片機中進行裁片;
h.判定是否合格,若合格則入庫,常溫養生12小時,若不合格則重新進入步驟b的密煉機中進行密煉。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其他助劑包括穩定劑、石蠟、松香和碳粉。例如,其包括:38-42份的PVC混合粉、135-145份的碳酸鈣粉、0.4-0.6份的穩定劑、0.1-0.3份的石蠟、0.3-0.5份的松香和0.4-0.6份的碳粉,更具體地,例如,包括40份的PVC混合粉、140份的碳酸鈣粉、0.5份的穩定劑、0.2份的石蠟、0.4份的松香和0.5份的碳粉。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密煉機煉制溫度為135℃,加溫時間為21分30秒,保壓壓力位39Mpa。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一次開煉和所述二次開煉壓力分別為47Mpa和68Mpa,保壓時間分別是4分鐘10秒和21分鐘30秒。
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步驟f中冷卻機中冷卻時間為35分鐘。但不限于此,還可以是其他溫度或冷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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