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監控運動人員異常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79180.4 | 申請日: | 2013-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24757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31 |
| 發明(設計)人: | 楊胤嗣;沈文京;過曉冰;王哲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想(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21/04 | 分類號: | G08B2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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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監控 運動 人員 異常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監控運動人員異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具有采集數據功能的終端,包括:
采集并保存運動信號;所述運動信號表示運動人員在運動中由于肢體動作產生的動作幅度;
當運動狀態停止時,根據保存的所述運動信號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是否屬于中斷停止類型;判斷所述運動信號是否停止,其中,運動信號強度等于或接近于數值零時,判斷所述運動信號停止;
當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屬于所述中斷停止類型時,啟動報警機制;
所述根據保存的所述運動信號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是否屬于中斷停止類型,具體包括:獲取預設置的第一時間段內保存的歷史運動信號;所述第一時間段的結束時刻為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時刻;
從所述歷史運動信號中獲取運動幅度變化速率;
將所述運動幅度變化速率與預先設置的預設運動幅度變化速率閾值進行比對;
若所述運動幅度變化速率大于所述預設運動幅度變化速率閾值,檢測在預設的第二時間段中是否有另一運動信號產生;
若在所述第二時間段內無另一運動信號產生,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為中斷停止;所述第二時間段的起始時刻為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時刻;
若在所述第二時間段內有另一運動信號產生,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為常態停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采集并保存運動信號之前,還包括:
觸發監控指令,終端接收所述監控指令后采集并保存所述運動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運動幅度變化速率小于所述預設運動幅度變化速率閾值,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為常態停止。
4.一種監控運動人員異常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單元,用于采集并保存運動信號;所述運動信號表示運動人員在運動中由于肢體動作產生的動作幅度;
判斷單元,用于當運動狀態停止時,根據所述采集單元采集并保存的所述運動信號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是否屬于中斷停止類型;判斷所述運動信號是否停止,其中,運動信號強度等于或接近于數值零時,判斷所述運動信號停止;
報警單元,用于當所述判斷單元判斷得到的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屬于所述中斷停止類型時,啟動報警機制;
所述判斷單元,具體包括:獲取子單元,用于獲取預設置的第一時間段內保存的歷史運動信號;所述第一時間段的結束時刻為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時刻;
速率獲取子單元,用于從所述獲取子單元獲取的所述歷史運動信號中獲取運動幅度變化速率;
比對子單元,用于將所述速率獲取子單元獲取的所述運動幅度變化速率與預先設置的預設運動幅度變化速率閾值進行比對;
檢測子單元,用于當所述比對子單元比對得出所述運動幅度變化速率大于所述預設運動幅度變化速率閾值時,檢測在預設的第二時間段中是否有另一運動信號產生;
判斷子單元,用于在所述檢測子單元檢測到所述第二時間段中無另一運動信號產生時,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為中斷停止;所述第二時間段的起始時刻為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時刻;
所述判斷子單元,還用于在所述檢測子單元檢測到所述第二時間段中有另一運動信號產生時,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為常態停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采集單元之前,還包括:
觸發單元,用于觸發監控指令,終端接收所述監控指令進入監控模式。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子單元還用于當所述比對子單元比對得出所述運動幅度變化速率小于所述預設運動幅度變化速率閾值時,判斷所述運動狀態的停止為常態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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