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死豬堆肥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70533.4 | 申請日: | 2013-08-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970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8 |
| 發明(設計)人: | 薛永柱;薛永欽;林承佺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清市永誠畜牧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5F17/00 | 分類號: | C05F17/00;C05F15/00;C05F1/0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鼓樓區京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2 | 代理人: | 宋連梅 |
| 地址: | 350300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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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堆肥 處理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具體涉及一種死豬堆肥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處理動物尸體如死豬主要采用焚燒和深埋的方法,不僅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難度,處理技術花費大、周期長且處理過程中容易對環境造成污染。
基于此,探索一種簡單經濟,且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的死豬處理方法成為凾待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死豬堆肥處理方法,操作簡單,成本低廉,不會污染環境。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一種死豬堆肥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在堆肥箱的地面上鋪上30cm厚的鋸木屑,再堆放死豬,形成死豬堆,且死豬堆與堆肥箱的墻壁之間的間隔至少為25cm;所述鋸木屑含20%的水分;
步驟2:再在所述死豬堆上覆蓋20-30cm厚的鋸木屑,同時在死豬堆的其它部分亦覆上鋸木屑直至肉眼看不見死豬堆,得到堆肥;
步驟3:保持堆肥箱內的濕度為40-60%,溫度為50-65°;
步驟4:將所述堆肥發酵6個月,且每隔10天噴灑水分到所述堆肥表面至濕。
優選地,當所述死豬堆中的死豬均為大體型豬時,所述步驟3和步驟4之間還包括步驟31:
將所述堆肥進行發酵至3個月,然后機械性的翻動所述堆肥中的死豬,再覆蓋上鋸木屑至所述堆肥的各個角落;其中,所述堆肥表面上的鋸木屑厚度為20-30cm。
優選地,當所述死豬的體重為20kg以下時,所述死豬只和胎衣、死胎可以一起堆放;當所述死豬的體重為20kg以上時,所述死豬單獨堆放。
優選地,當所述死豬體型較大時,先將所述死豬解剖后再堆放至堆肥箱中。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采用的物料鋸木屑源廣泛,成本低廉,不對環境無害,不會污染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操作簡單,處理效果極好,幾乎可以殺滅所有的細菌、病毒,不會造成疫病傳播。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死豬堆肥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在堆肥箱的地面上鋪上30cm厚的鋸木屑,再堆放死豬,形成死豬堆,且死豬堆與堆肥箱的墻壁之間的間隔至少為25cm;所述鋸木屑含質量分數20%的水分;采用所述鋸木屑,具有松軟程度適中,透氣性好及水分容易滲透的優點。所述堆肥箱應具備遮風擋雨、三面墻體不透氣、水分能保持住不易散發掉的功能。
當所述死豬體型較大時,可先將所述死豬解剖后再堆放至堆肥箱中,以避免尸體產氣脹撐開覆蓋的鋸木屑;當所述死豬的體重為20kg以下時,所述死豬只和胎衣、死胎可以一起堆放,不可大量尸體疊堆一起,以導致分解效果下降;當所述死豬的體重為20kg以上時,所述死豬單獨堆放。
步驟2:再在所述死豬堆上覆蓋20-30cm厚的鋸木屑,同時在死豬堆的其它部分亦覆上鋸木屑直至肉眼看不見死豬堆,得到堆肥,以達到嚴密覆蓋,提高處理效果;
步驟3:保持堆肥箱內的濕度為40-60%,溫度為50-65°;堆肥箱內應潮濕的但不應透濕,如果堆肥材料即鋸木屑能擠出水,則需要混合干燥點的鋸木屑,因為如果水分含量不合適處理效果就不理想;溫度為50-65°能加速尸體腐爛的嗜熱菌的快速生長,且暴露于此溫度范圍有助于殺死致病微生物,提高安全性。
當所述死豬堆中的死豬均為大體型豬時,還可進行步驟31;
步驟31:將所述堆肥進行發酵至3個月,然后翻動所述堆肥中的死豬,再覆蓋上鋸木屑至所述堆肥的各個角落;其中,所述堆肥表面上的鋸木屑厚度為20-30cm。步驟31的設置是為了重新分配水分,引入新的氧氣供給。
步驟4:將所述堆肥發酵6個月,且每隔10天噴灑水分到所述堆肥表面至濕。發酵6個月后,死豬通常會分解到只剩下骨頭,沒有軟骨組織,以避免了氣味的產生和吸引昆蟲。
本發明在處理過程空氣中幾乎沒有腐尸味道,只是堆肥區略帶有點發霉味,采用的物料鋸木屑源廣泛,成本低廉合理,不論規模大小皆可使用,對環境無害,不會污染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本發明操作簡單,處理效果極好,幾乎可以殺滅所有的細菌,不會造成疫病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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