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清潔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69558.2 | 申請日: | 2013-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2245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04 |
| 發明(設計)人: | 蔣亞萍;李洲;高新桂;瞿球雄;任永泰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中聯重科環衛機械有限公司;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H1/08 | 分類號: | E01H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雪;施娥娟 |
| 地址: | 410013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清潔車 | ||
1.一種電動清潔車,包括底盤(1)以及位于底盤(1)上的工作裝置(2)和電池箱(3),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箱(3)包括沿所述底盤(1)的寬度方向間隔布置的第一電池箱(41)和第二電池箱(42),并且所述工作裝置(2)位于所述第一電池箱(41)和所述第二電池箱(42)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裝置(2)支撐在所述第一電池箱(41)和/或所述第二電池箱(42)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裝置(2)為風機,該風機包括扁平結構主體,該扁平結構主體與所述底盤垂直地沿前后方向延伸。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裝置(2)為風機,該風機包括風機主體(21)以及與該風機主體(21)連通的進氣管(22)和出氣管(23),所述風機主體(21)支撐在所述電池箱(3)上,所述進氣管(22)與所述電動清潔車的垃圾箱(4)連通,所述出氣管(23)延伸進入兩個所述電池箱(3)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包括位于所述風機主體(21)內的旋轉抽吸機構和驅動該旋轉抽吸機構的風機驅動裝置(6),該風機驅動裝置(6)支撐在所述電池箱(3)上,并與所述旋轉抽吸機構直聯以驅動所述旋轉抽吸機構旋轉。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的所述風機主體(21)至少部分地高于所述第二電池箱(42),以通過安裝支架(31)安裝在所述第二電池箱(42)的頂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支架(31)包括為三角形結構,并且包括分別位于該三角形結構的三邊的第一連接部(32)、第二連接部(33)和加強部(34),所述第一連接部(32)連接在所述第二電池箱(42)的頂部,所述第二連接部(33)連接所述風機的所述風機主體(2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清潔車還包括分別安裝在所述底盤(1)的垃圾箱(4)和清水箱(5),所述垃圾箱(4)安裝在所述電池箱(3)的后方,所述清水箱(5)安裝在所述電池箱(3)的前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裝置為風機,該風機包括風機主體(21)以及與該風機主體(21)連通的進氣管(22)和出氣管(23),所述風機主體(21)支撐在所述第一電池箱(41)和/或所述第二電池箱(42)上,所述進氣管(22)與所述垃圾箱(4)連通,所述出氣管(23)延伸進入兩個所述電池箱(3)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清潔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的所述出氣管(23)在所述第一電池箱(41)和所述第二電池箱(42)之間向后延伸,并且該出氣管的出氣口與所述垃圾箱(4)之間具有排氣間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長沙中聯重科環衛機械有限公司;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未經長沙中聯重科環衛機械有限公司;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369558.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防盜自行車
- 下一篇:具有防盜報警功能的電動自行車前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