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脫硫催化劑及其制備與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67375.7 | 申請日: | 2013-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157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鵬;田輝平;林偉;孫言;朱玉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9/14 | 分類號: | B01J29/14;B01J29/76;C10G4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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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脫硫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應用 | ||
1.一種脫硫催化劑,該脫硫催化劑含有具有十二元環孔道結構的硅鋁分子篩、氧化稀土、二氧化鋯、氧化硅源、氧化鋅和活性金屬,以所述脫硫催化劑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具有十二元環孔道結構的硅鋁分子篩的含量為1-30重量%,所述氧化稀土以RE2O3計的含量為0.5-15重量%,所述二氧化鋯的含量為3-35重量%,所述氧化硅源的含量為5-30重量%,所述氧化鋅的含量為10-80重量%,所述活性金屬的含量為5-30重量%;其中所述具有十二元環孔道結構的硅鋁分子篩為X型分子篩、Y型分子篩和β分子篩中的至少一種,所述具有十二元環孔道結構的硅鋁分子篩的孔道結構內稀土元素含量為0μg/g;所述脫硫催化劑的XRD譜圖中存在稀土-鋯復合氧化物的四方晶系的特征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催化劑,其中,以所述脫硫催化劑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具有十二元環孔道結構的硅鋁分子篩的含量為2-25重量%,所述氧化稀土以RE2O3計的含量為0.5-10重量%,所述二氧化鋯的含量為5-25重量%,所述氧化硅源的含量為10-20重量%,所述氧化鋅的含量為25-70重量%,所述活性金屬的含量為8-25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X型分子篩的硅鋁原子摩爾比為1-3:1;所述Y型分子篩的硅鋁原子摩爾比為3-25:1;所述β分子篩的硅鋁原子摩爾比為10-40: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氧化稀土中的稀土元素選自La、Ce、Pr、Nd、Pm、Sm、Eu、Gd、Tb、Dy、Ho、Er、Tm、Yb和Lu中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氧化稀土中的稀土元素為La、Ce、Pr和Nd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稀土元素為鈰,所述脫硫催化劑的XRD譜圖中存在2θ為29.9°、34.9°、48.2°和58.3°的鈰鋯復合氧化物的四方晶系的特征峰;不存在2θ為24.5°、28.2°、31.6°、35.4°、40.8°、41.4°、49.2°、50.1°、54.0°和59.9°處的二氧化鋯的單斜晶體的特征峰,不存在2θ為28.52°和33.06°處的氧化鈰的立方晶體的特征峰。
7.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稀土元素為鑭,所述脫硫催化劑的XRD譜圖中存在2θ為30.7°、35.3°、49.8°和60.0°的鑭鋯復合氧化物的四方晶系的特征峰;不存在2θ為24.5°、28.2°、31.6°、35.4°、40.8°、41.4°、49.2°、50.1°、54.0°和59.9°處的二氧化鋯的單斜晶體的特征峰,不存在2θ為25.3°、27.8°、28.9°、37.9°、44.6°、49.8°、53.5°、54°和58.5°處的氧化鑭的立方晶體的特征峰。
8.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稀土元素為釹,所述脫硫催化劑的XRD譜圖中存在2θ為29.3°、35.1°、49.8°和59.4°的釹鋯復合氧化物的四方晶系的特征峰;不存在2θ為24.5°、28.2°、31.6°、35.4°、40.8°、41.4°、49.2°、50.1°、54.0°和59.9°處的二氧化鋯的單斜晶體的特征峰,不存在2θ為26.6°、30.0°、31.1°、40.6°、47.6°、53.4°和57.1°處的氧化釹的立方晶體的特征峰。
9.一種脫硫催化劑的制備方法,該方法包括:
(1)將二氧化鋯的前身物、氧化稀土的前身物和水混合得到稀土-鋯溶膠;
(2)將氧化鋅、氧化硅源、具有十二元環孔道結構的硅鋁分子篩和水混合形成的漿液與所述稀土-鋯溶膠混合后,與酸性液體接觸得到載體混合物,再經成型、干燥和焙燒得到載體;
(3)在所述載體中引入含活性金屬的化合物,干燥、焙燒得到脫硫吸附劑前體;
(4)將所述脫硫吸附劑前體在氫氣氣氛下還原,得到脫硫催化劑。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二氧化鋯的前身物的加入量使得到的脫硫催化劑中,以脫硫催化劑的總重量為基準,二氧化鋯的含量為3-35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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