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油煙空氣分離器有效
申請號: | 201310366097.3 | 申請日: | 2013-08-21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942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20 |
發明(設計)人: | 黃將庭 | 申請(專利權)人: | 黃將庭 |
主分類號: | B01D45/06 | 分類號: | B01D45/06 |
代理公司: | 揚州市錦江專利事務所 32106 | 代理人: | 楊秀達 |
地址: | 211900 江蘇省揚***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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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油煙 空氣 分離器 | ||
1.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四周密封的分離器箱框、進風口、出風口、定位固定板、至少三層分離板,每相鄰的兩層分離板分別相互前后交錯排列;每層分離板包括若干個并排等間距分布的分離板單體;所述每個分離板單體分別與定位固定板插接且形成連通進風口與出風口的彎曲通道;所述分離板單體包括第一型分離板單體、第二型分離板單體、第三型分離板單體、第四型分離板單體、第五型分離板單體;
所述第一型分離板單體包括一個斷面呈下端開口的等腰梯形的板體,在斷面呈下端開口的等腰梯形的板體的下端的兩側分別對稱連接弧形過渡板,在所述每個弧形過渡板的下端分別對稱連接豎板,所述斷面呈下端開口的等腰梯形的板體、弧形過渡板和豎版為一體設置;所述斷面呈下端開口的等腰梯形的板體的頂峰朝向進風口布置;
所述第三型分離板單體由一個斷面呈倒“V”形的板體和兩個斷面呈“V”形的板體組成,所述兩個斷面呈“V”形的板體分別一體設置在斷面呈倒“V”形的板體的下端兩側;所述斷面呈倒“V”形的板體的頂峰朝向進風口布置;
所述第二型分離板單體由一個第一型分離板單體和一個第三型分離板單體組成,所述第一型分離板單體的上端面與第三型分離板單體的下端面連接;
所述第四型分離板單體包括對稱設置在分離器箱框的右框壁的第四左分離板單體和設置在分離器箱框的左框壁的第四右分離板單體,第四左分離板單體和第四右分離板單體分別與對應的右框壁和左框壁的內壁密封連接;第四左分離板單體和第四右分離板單體組合后的結構與第二型分離板單體的結構相同;
所述第五型分離板單體包括對稱設置在分離器箱框的右框壁的第五左分離板單體和設置在分離器箱框的左框壁的第五右分離板單體,第五左分離板單體和第五右分離板單體分別與對應的右框壁和左框壁的內壁密封連接;第五左分離板單體和第五右分離板單體組合后的結構與第三型分離板單體的結構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第一層分離板由多個第一型分離板單體等間距排列組合而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第二層分離板由多個第二型分離板單體、第四左分離板單體和第四右分離板單體等間距排列組合而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第三層分離板由多個第三型分離板單體、第五左分離板單體和第五右分離板單體等間距排列組合而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型分離板單體的斷面呈下端開口的等腰梯形的板體的兩個內夾角分別為123°~13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型分離板單體的兩個弧形過渡板的圓弧半徑均為5~10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型分離板單體的斷面呈倒“V”形的板體的內夾角為14°~20°。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型分離板單體兩個斷面呈“V”形的板體的內夾角分別為66°~80°,所述的第三型分離板單體兩個斷面呈“V”形的板體的下頂峰圓弧半徑分別為4~10m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型分離板單體斷面呈倒“V”形的板體的上頂峰圓弧半徑為3~8m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油煙空氣分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斷面呈“V”形的板體與斷面呈倒“V”形的板體相互連接的兩邊之間的夾角分別為14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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