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往復鋸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64184.5 | 申請日: | 2013-08-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476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8 |
| 發明(設計)人: | 林有余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蘇美達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D51/04 | 分類號: | B23D51/04;B27B11/10 |
| 代理公司: | 南京縱橫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 地址: | 210061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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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往復 | ||
1.一種電動往復鋸,包括:
殼體,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用于容納馬達和傳動機構;
鋸條,其延伸出所述殼體的前端,由所述馬達驅動相對于所述殼體基本上沿前后方向進行往復切割動作;
鋸條托架,沿所述殼體的前端向前設置,并且基本上包圍住所述鋸條的根部;
主手柄,位于所述殼體的后端,用于切割操作時被握持;
其特征在于,
所述殼體的前端設置有夾持工件的工件夾持裝置,所述工件夾持裝置包括:
基架,安裝在所述殼體上;
轉架,通過扭簧可轉動地鉸接在所述基架上,所述扭簧使得轉架向下轉動;
下夾臂,其下端可轉動地鉸接在所述轉架的較前位置處;
連接臂,其下端可轉動地鉸接在所述轉架上,所述連接臂與所述轉架相鉸接的鉸接轉軸位于所述下夾臂與轉架相鉸接的鉸接轉軸稍后的位置處;
上夾臂,其分別與所述下夾臂的上端和所述連接臂的上端相鉸接,所述上夾臂與所述下夾臂相鉸接的鉸接轉軸位于所述上夾臂與連接臂的相鉸接的鉸接轉軸的前方,所述上夾臂、所述下夾臂、所述轉架和所述連接臂形成四連桿結構;
延伸臂,其由所述上夾臂沿與所述下夾臂相鉸接的鉸接轉軸處向前繼續延伸形成,所述延伸臂與所述下夾臂之間的夾角構成一個開口向前的動態夾持空間,在所述動態夾持空間內所述延伸臂與所述下夾臂可緊緊夾持住大小不同的工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夾持裝置以可拆卸的方式安裝在所述殼體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轉架上設置有下擋塊,用于限制所述轉架向下轉動的行程,所述下擋塊與所述殼體的前端面相貼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轉架上設置有上擋塊,用于限制所述轉架向上轉動的行程,所述上擋塊與所述鋸條托架上的限位邊相對應。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轉架轉動到最下方位置時,所述轉架向所述鋸條的前下方延伸,所述下夾臂與所述轉架相鉸接的鉸接轉軸位于所述鋸條下方。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臂與所述下夾臂基本保持平行,所述上夾臂與所述轉架基本保持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轉架轉動到最下方位置時,所述上夾臂與所述連接臂相鉸接的鉸接轉軸位置高于所述上夾臂與所述下夾臂相鉸接的鉸接轉軸。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架與所述下夾臂之間、所述轉架與所述連接臂之間還設有轉臂彈簧,所述轉臂彈簧使得所述下夾臂或連接臂向前方轉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轉架上還設有前擋塊,用于限制所述連接臂向前轉動的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夾臂及延伸臂上與工件接觸的邊為直邊或具有一定弧度的弧邊。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夾臂及延伸臂上與工件接觸的邊上設有凸起。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為鋸齒狀,齒尖朝向所述延伸臂與所述下夾臂之間的夾角中心。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夾臂、所述下夾臂、所述連接臂及所述轉架形成的四連桿機構至少為一組。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動往復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鋸條兩個側面對稱地各設置有一組所述四連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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