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通過智能終端評論電視節目的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60486.5 | 申請日: | 2013-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2857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03 |
| 發明(設計)人: | 王銀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472 | 分類號: | H04N21/472;H04N21/475;H04N21/422;H04N21/254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 44237 | 代理人: | 張全文 |
| 地址: | 516001 廣東省惠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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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通過 智能 終端 評論 電視節目 方法 系統 | ||
1.一種通過智能終端評論電視節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智能終端與智能電視建立對應關系;
智能電視對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進行截屏,并獲取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智能電視將所述截屏的圖片鏈接和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發送至智能終端;
智能終端將所述截屏的圖片鏈接、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評論內容、智能電視與智能終端的對應關系發送至智能電視服務器;
所述智能終端與智能電視建立對應關系的具體步驟包括:
智能終端通過智能電視服務器向智能電視發送遙控請求;
智能電視接收遙控請求并委托智能終端進行遙控,所述委托智能終端進行遙控的信息由智能電視服務器進行轉發;
其中,所述智能電視接收遙控請求并委托智能終端進行遙控包括:
智能電視接收遙控請求,將對智能電視當前播放節目的評論的權利轉移給智能終端;其中,將評論的權利轉移給智能終端包括:智能電視允許智能終端在智能終端上以智能電視的身份對電視節目進行評論,同時智能電視仍然能對電視節目進行評論。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電視對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進行截屏,并獲取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智能電視將所述截屏的圖片鏈接和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發送至智能終端的具體步驟包括:
智能電視對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進行截屏,并將截屏的圖片上傳至智能電視服務器;
智能電視接收智能電視服務器返回的截屏的圖片鏈接;
智能電視獲取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
智能電視將所述截屏的圖片鏈接和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通過智能電視服務器發送至智能終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在智能終端將所述截屏的圖片、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評論內容、智能電視與智能終端的對應關系發送至智能電視服務器的步驟前還包括:
智能終端接收用戶輸入的評論內容。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終端接收用戶輸入的評論內容具體包括:
用戶輸入的文字內容,用戶輸入的圖片內容。
5.一種通過智能終端評論電視節目的系統,其特征在于,系統包括:
智能終端和智能電視;
所述智能電視包括:信息采集單元,所述信息采集單元用于對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進行截屏,并獲取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將所述截屏的圖片鏈接和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發送至智能終端;
所述智能終端包括:委托單元以及委托請求單元發送單元,所述委托單元用于與智能電視建立對應關系,所述委托請求單元發送單元用于智能終端將所述截屏的圖片鏈接、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評論內容、智能電視與智能終端的對應關系發送至智能電視服務器;
所述委托單元具體包括:
委托請求單元,用于智能終端通過智能電視服務器向智能電視發送遙控請求;
委托確認單元,用于智能電視接收遙控請求并委托智能終端進行遙控,所述委托智能終端進行遙控的信息由智能電視服務器進行轉發;
其中,所述委托確認單元具體用于:智能電視接收遙控請求,將對智能電視當前播放節目的評論的權利轉移給智能終端;其中,將評論的權利轉移給智能終端包括:智能電視允許智能終端在智能終端上以智能電視的身份對電視節目進行評論,同時智能電視仍然能對電視節目進行評論。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采集單元具體包括:
截屏單元,用于智能電視對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進行截屏,并將截屏的圖片上傳至智能電視服務器;
鏈接接收單元,用于智能電視接收智能電視服務器返回的截屏的圖片鏈接;
標識信息獲取單元,用于智能電視獲取當前播放的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
采集信息發送單元,用于智能電視將所述截屏的圖片鏈接和電視節目的標識信息通過智能電視服務器發送至智能終端。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評論內容接收單元,用于智能終端接收用戶輸入的評論內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評論內容接收單元接收的內容具體包括:
用戶輸入的文字內容,用戶輸入的圖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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