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網絡裝置內發生信號丟失事件之后的自動恢復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47607.2 | 申請日: | 2013-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809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12 |
| 發明(設計)人: | 維韋克·文卡特拉馬尼;馬赫什·瓦里阿潘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國博通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4 | 分類號: | H04L12/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田喜慶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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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網絡 裝置 發生 信號 丟失 事件 之后 自動 恢復 | ||
1.一種方法,包括:
在交換機裝置內:
確定信號丟失事件,并且作為響應:
自動執行鏈路重啟處理,以恢復與鏈路伙伴的通信,其中,在不與所述鏈路伙伴進行速度協商的情況下執行所述鏈路重啟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包括確定接收器尚未從所述鏈路伙伴接收到數據長達超過信號丟失定時閾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包括確定從所述鏈路伙伴接收的數據未達到質量標準的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自動執行包括將發送器禁用長達預定的恢復持續時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自動執行進一步包括在逝去所述預定的恢復持續時間之后啟用所述發送器。
6.一種裝置,包括:
通信接口,包括發送器和接收器;以及
恢復邏輯,與所述通信接口進行通信,所述恢復邏輯可操作以:
在所述接收器處確定信號丟失事件,并且作為響應:
使所述發送器進入閑置狀態;
等待逝去恢復持續時間;以及在已經逝去所述恢復持續時間之后:
使所述發送器進入活動狀態;以及
在不與遠程鏈路伙伴進行速度協商的情況下,重新建立通過所述發送器和所述接收器與所述遠程鏈路伙伴的通信。
7.一種裝置,包括:
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SerDes)裝置;
存儲器,包括鏈路標準;以及
管理邏輯,與所述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進行通信,所述管理邏輯可操作以:
在由所述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接收的通信量未達到鏈路標準時,確定鏈路丟失事件,并且作為回應:
將重啟指示發送給所述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以執行鏈路重啟處理,從而在不與遠程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進行速度協商的情況下恢復與所述遠程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的通信。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管理邏輯進一步可操作以確定所述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何時完成所述鏈路重啟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管理邏輯進一步可操作以確定所述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在完成所述鏈路重啟處理之后所接收的通信量何時滿足所述鏈路標準。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管理邏輯進一步可操作以:
在確定所述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在完成所述鏈路重啟處理之后所接收的通信量滿足所述鏈路標準的時間之后:
將表示所述通信量滿足所述鏈路標準的鏈路指示發送給遠程并串行轉換器/串并行轉換器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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