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臭氧-BAF的綜合應急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45471.1 | 申請日: | 2013-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352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1 |
| 發明(設計)人: | 孫慶峰;張洋;鄭淑文;呂丹丹;陳寧;張翼飛;朱向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持(北京)水務運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C02F1/7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恒立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16 | 代理人: | 嚴業福;蔡艷園 |
| 地址: | 100192 北京市海淀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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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臭氧 baf 綜合 應急 處理 方法 | ||
1.一種臭氧-BAF聯用污水處理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污水從接觸水池進入消解水池,在接觸水池中未與污水中有機物反應的剩余臭氧在消解水池中消解;
b.在線監測所述消解水池中的臭氧濃度,當所述臭氧濃度高于預定的報警閾值時,則啟動臭氧調節系統對所述消解水池中的臭氧濃度進行調節;當所述臭氧濃度低于預定的安全閾值時,則關閉所述臭氧調節系統;
c.當所述BAF水池中污染物過多時,啟動反沖洗系統對BAF水池進行反沖洗,BAF水池的部分生物膜會被沖洗出BAF水池而進入到反洗排水池中,所述生物膜與從BAF水池沖出的其它物質形成污泥。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臭氧調節系統包括:
泵送裝置,該泵送裝置設置在反洗排水池和消解水池之間并且在臭氧調節系統啟動后將所述污泥從反洗排水池運送至消解水池;
在消解水池中設置的曝氣系統;
在消解水池底部設置的排泥裝置;以及
將所述消解水池和反沖洗排水池相連接的管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當所檢測到消解水池中的臭氧濃度低于預定的安全閾值時,關閉所述泵送裝置和曝氣系統,并將沉在消解水池池底中的剩余污泥通過排泥裝置排出消解水池之外。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報警閾值為1.25mg/L,所述安全閾值為1.00mg/L。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臭氧調節系統為加藥系統,并且所述加藥系統與所述消解水池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報警閾值為1.25mg/L,所述安全閾值為1.00mg/L。
7.一種用于實施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方法的臭氧-BAF聯用污水處理設備,所述設備包括有臭氧調節系統以及在消解水池出水端設置的臭氧監測儀,在所述污水處理設備中:
a.污水從接觸水池進入消解水池,在接觸水池中未與污水中有機物反應的剩余臭氧在消解水池中消解;
b.當臭氧監測儀監測到的臭氧濃度高于預定的報警閾值時,臭氧調節系統開始工作以對所述消解水池中的臭氧濃度進行調節;當所述臭氧濃度低于預定的安全閾值時,所述臭氧調節系統關閉;
c.當所述BAF水池中污染物過多時,反沖洗系統關閉,以對BAF水池進行反沖洗,BAF水池的部分生物膜會被沖洗出BAF水池而進入到反洗排水池中,所述生物膜與從BAF水池沖出的其它物質形成污泥;
所述臭氧調節系統包括:
泵送裝置,該泵送裝置設置在反洗排水池和消解水池之間并且在臭氧調節系統啟動后將所述污泥從反洗排水池運送至消解水池;
在消解水池中設置的曝氣系統;
在消解水池底部設置的排泥裝置;以及
將所述消解水池和反沖洗排水池相連接的管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污水處理設備,其中當臭氧監測儀檢測到在消解水池中的臭氧濃度低于預定的安全閾值時,泵送裝置和曝氣系統關閉,排泥裝置啟動,以將沉在消解水池池底中的剩余污泥排出消解水池之外。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報警閾值為1.25mg/L,所述安全閾值為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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