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對重平衡塊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342391.0 | 申請日: | 2013-08-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0786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1-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趙宏;金秋熊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海侖士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4 | 分類號: | B66B11/04;B66B17/12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維益專利事務所 32211 | 代理人: | 王凌霄 |
| 地址: | 215217 江蘇省蘇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平衡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梯裝置,尤其是涉及一種對重平衡塊。
背景技術
在現有電梯上使用的對重平衡塊,其固定方式都是利用兩頭的契形結構卡入到對重架立柱的U形槽里,這種設計只適用于框架式結構的對重情況,應用范圍較窄,不具有普遍性。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不同規(guī)格的無立柱對重裝置的固定與安裝使用的對重平衡塊。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這種對重平衡塊,包括平衡塊本體,所述平衡塊本體上設置有若干圓孔,所述相鄰的圓孔之間的距離相同,所述平衡塊本體上設置有兩個搬運缺口,所述搬運缺口分別設置在平衡塊本體前后兩側。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之處是:這種對重平衡塊設計好不同數量的圓孔,來配合相關結構的安裝與固定,并且可根據需求采用鋼板、鑄鐵、混凝土等各種不同的材料來制作對重平衡塊,結構簡單、可實施性強。
?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對重平衡塊底部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對重平衡塊剖視圖。
圖中:1、平衡塊本體;?2、圓孔;?3、搬運缺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描述:
圖1、2所示一種對重平衡塊,包括平衡塊本體1,所述平衡塊本體1上設置有若干圓孔2,所述相鄰的圓孔2之間的距離相同,所述平衡塊本體1上設置有兩個搬運缺口3,所述搬運缺口3分別設置在平衡塊本體1前后兩側。
所述圓孔2的直徑D的大小及數量n由平衡塊的長和寬決定,平衡塊的長和寬由對重架規(guī)格確定。平衡塊的高度由平衡塊的材質確定。所述相鄰的圓孔2間的距離大小也是由平衡塊的長和寬決定的。
這種對重平衡塊設計好不同數量的圓孔,來配合相關結構的安裝與固定,并且可根據需求采用鋼板、鑄鐵、混凝土等各種不同的材料來制作對重平衡塊,結構簡單、可實施性強。
需要強調的是:以上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蘇州海侖士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蘇州海侖士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342391.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單電機全功能叉車
- 下一篇:一種帶繩超速防墜抓捕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