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光模塊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332219.7 | 申請日: | 2013-08-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7446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12 |
| 發(fā)明(設計)人: | 斯蒂芬·布勞恩;夫里德里克·紹韋克爾;尼古拉·弗拉多 | 申請(專利權)人: | 汽車照明羅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17/10;F21W10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師事務所 11326 | 代理人: | 汪勤 |
| 地址: | 德國羅***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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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模塊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前照燈的光模塊(10),該光模塊設置為,將光線以照射光分布在主照射方向上照射;該光模塊帶有:
透鏡裝置(18),用于形成希望的光分布,
定位裝置(60),該定位裝置設置為,位置精確地將所述透鏡裝置(18)導引到希望的空間位置中,
以及固定裝置(80),用于將所述透鏡裝置(18)固定到希望的位置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60)具有至少一個適配銷(62)和配設的適配襯套(64),其中,所述適配銷(62)為了定位透鏡裝置(18)嵌入到適配襯套(64)中并且在該適配襯套中導引,
并且所述固定裝置(80)具有至少一個不同于適配銷(62)構造的固定突起(82)、配設的固定凹陷(84)以及配設的固定器件(90),其中,為了固定,所述固定突起(82)嵌接到固定凹陷(84)中并且通過固定器件(90)固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模塊(10),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銷(62)沿著導引方向(66)延伸并且沿著導引方向(66)能在適配襯套(64)中無間隙地移動。
3.如前列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光模塊(10),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銷(62)和所述固定突起(82)設置在所述透鏡裝置(18)上。
4.如前列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光模塊(10),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襯套(64)構造為燒結襯套。
5.如前列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光模塊(10),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銷(62)設計為車削的金屬銷。
6.如前列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光模塊(1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突起(82)構造為沿著連接方向(86)延伸的銷,該銷具有沿著連接方向(86)延伸的固定切口(88),其中,配設的固定器件(90)構造為固定螺栓,該固定螺栓在垂直于連接方向(86)的方向上這樣擰入到固定切口(88)中,使得固定突起(82)固定在固定凹陷(84)中。
7.如前列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光模塊(10),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裝置(18)具有透鏡支架(50),在該透鏡支架中夾持有光學的透鏡元件(48),其中,所述適配銷(82)和/或所述固定突起(82)設置在所述透鏡支架(50)上。
8.如前列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光模塊(10),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引銷(62)和所述固定突起(82)平行地延伸。
9.如前列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光模塊(10),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銷(62)無固定地嵌接在所述適配襯套(6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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