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新型燃煤除焦劑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326351.7 | 申請日: | 2013-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274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2 |
| 發明(設計)人: | 陳卓爾;陳方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方 |
| 主分類號: | C10L9/10 | 分類號: | C10L9/10 |
| 代理公司: | 烏魯木齊新科聯專利代理事務所(有限公司) 65107 | 代理人: | 祁磊 |
| 地址: | 83000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 | 國省代碼: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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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新型 燃煤 | ||
1.一種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采用鋁系化合物為主劑,硅系化合物為輔劑,以氧化物計,其重量份組成為:氧化鋁35—70,氧化硅15—50,氧化鋁與氧化硅重量份之和不小于60,氧化鋁與氧化硅重量份之比不小于0.4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鋁系化合物選自于工業氧化鋁粉、鋁礬土、高嶺土、粉煤灰與蒙脫石其中一者或任意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鋁系化合物為工業氧化鋁粉。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鋁系化合物為高嶺土,高嶺土包括偏高嶺石、硅鋁尖晶石、似莫來石及莫來石。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鋁系化合物為粉煤灰。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鋁系化合物為鋁礬土,氧化鋁重量份大于4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硅系化合物選自硅砂、蛭石、膨潤土、工業硅、硅灰石、石英、滑石與硅藻土其中一者或任意組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硅系化合物為硅砂。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硅系化合物為蛭石。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新型燃煤除焦劑,其特征是:所述硅系化合物為膨潤土,氧化硅重量份大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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